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护理水平,按照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保边缘救助家庭中残疾类别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残疾类别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标准,2024年度我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8845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452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996.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