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范围是什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 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570元,并随散居孤儿标准动态调整。
2、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低收入家庭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测算人均救助金后,对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儿童进行补差发放,其中儿童已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再扣除此项补贴后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
3、已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儿童,不享受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镇街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填写《天津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并提交儿童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镇街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形式是什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月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账户。
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符合那种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
1、儿童死亡的,从其死亡月份的下月起终止;
2、儿童年满18周岁的,从18周岁生日所在月份的下月起终止;对18周岁以上符合低保、低收入、特困救助供养等政策的,纳入相应保障范围;
3、因儿童生父母恢复监护抚养能力或其他情况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的,自出现此情形的下月起终止。
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29585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