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2023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武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25 10:45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37号)要求,结合《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公益普惠。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公办园在园人数,公办幼儿园做到应招尽招。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三)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991日至20208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直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具有武清户籍且城区具有合法固定居所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直属幼儿园可接收具有武清区合法固定居所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子女、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外省市户籍)子女。

镇街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辖区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尽可能的扩大招生范围。

直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小学片区适龄幼儿,有条件的附属园可招收服务片区外幼儿。

部队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建园规模和班额标准确定招生计划。

(二)招生时间

2023年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安排在6月开始,具体时间为:610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617日(星期六)正式招生。招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由各镇教育办公室、幼儿园制定。

(三)招生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三、工作安排

区教育局通过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政务政务公开和武清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武清教育发布《2023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天津市武清区2023年招生幼儿园名单天津市武清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指南

610日起,各园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61730日,各园开展招生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直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

710日,各园完成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大班毕业离园操作。

各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准确、全面采集录入新入园幼儿信息,以此作为事业大统的依据。

、工作要求

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教育办公室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各教育办公室、幼儿园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招生工作。各镇(街)、各直属园的招生实施方案及各园招生简章,请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

)依法依规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相关规定教育办公室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经属地教育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区教育局,招生简章教育局终审后方可发布。

)严肃幼儿园招生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工作各镇要根据生源情况和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协调镇街内幼儿园招生工作。

(四)切实落实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幼儿园基本信息和招生工作信息,明确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在610日在幼儿园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和报名时间、招生地点等内容,时间不少于7天。

)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招生工作前,公布区、镇(街)、园三级咨询及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来电来访咨询工作。招生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安排专人就幼儿家长关心的疑难点问题做好招生宣传和答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