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快速有效做好陆地大风天气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天津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武清区教育系统突发陆地大风天气应急预案》,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2021年5月28日
武清区教育系统突发陆地大风天气应急预案
为快速有效做好陆地大风天气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天津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陆地大风天气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警信号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信号
陆地大风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二)预警应急响应
Ⅰ级(红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红色预警响应:按照市教委和区政府应急响应相关级别要求,灾害发生地各学校除全寄宿制学校外,一律停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师生员工安全。
Ⅱ级(橙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响应:按照市教委和区政府应急响应相关级别要求,区教育局视情况通知学校调整上下学时间(避开大风时段)或者停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师生员工安全。
Ⅲ级(黄色)预警: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响应:学校应停止学生户外活动,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应对防范措施,确保上下学途中安全。
Ⅳ级(蓝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蓝色预警响应:学校应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应对防范措施,减少学生户外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及时接收区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分析,科学判断、及时响应、积极处置、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区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应对陆地大风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学校应对陆地大风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民办学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陆地大风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本学校大风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快速反应,密切配合
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学校根据不同灾害预警级别,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陆地大风天气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镇(街)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保障灾害应对工作规范有序。
四、预警响应责任
(一)遇到陆地大风天气预警信号时,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各学校,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应对准备。
(二)遇到红色、橙色预警信号时,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各学校,应迅速与相关部门核实信息,并根据预警等级和范围,确定停课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遇到黄色、蓝色预警信号时,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气象部门实时发布的实况信息,自行决定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的范围。停止户外活动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调课,妥善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等活动;确需开展户外活动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并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局按照规定职责,指导、监督各学校陆地大风天气应对工作,对未按照规定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的学校及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各学校要加强陆地大风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对建筑物、树木、宣传栏等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三)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各学校在获悉大风预警信号后,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活动的安全开展。
(四)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各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通讯畅通。
(五)各学校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开展陆地大风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宣传普及陆地大风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提高学校防灾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六)各学校要将大风灾害预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校园网、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形式,深入开展大风灾害预防知识科普工作,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
(七)各学校发生受灾情况后,第一时间将人员伤亡和财物、设施受损情况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将人员伤亡和财物、设施受损情况同时上报属地镇(街)政府。
六、附则
本预案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武清区教育系统突发陆地大风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津武教〔2020〕7号)同时废止。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