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武清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区全面依法治市及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现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听党课、集体学习、组织观看宣教片等形式对中组部、天津市委和武清区委、区政府要求的一系列教育警示、通报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夯实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使党风廉政建设外化于行、内化于心,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一)加强完善制度建设
为有效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交通局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制度的规定,先后印发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法规定》《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天津市武清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错纠正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武清区交通局内部人员干预 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一套有效管理机制,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行政执法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以学习、培训、考核的形式,深入系统学习了行政立法的主体和立法权限、知识产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点法律法规和纲要、读本。以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进行的修改等内容。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严格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
(二)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围绕施工审批、道路运输、港航和小客气调控等行业领域,制定实施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三)加强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
建立京津冀政务服务联系协调机制,推动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和办理结果互认。配合有关部门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跨省通办”。持续改善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推动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年无差评。
四、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
坚持“依法公开、应公尽公”的原则,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全年共公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8件、行政强制案件29件、行政处罚案件132件处罚金额52.11万元,行政检查376次,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3件。有效地维护了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按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科学设定法制审核人员选配的标准。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其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坚持重大执法决定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必须事先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制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定。
(三)依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
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管理,我局制定了《武清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当事人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与货物运输、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后,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相对人进行针对性的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在处罚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文书送达阶段进行音像记录。
五、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执法改革
(一)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下发《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清区交通局制定《武清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工作扎实开展起来。于5月初至10月底,深入走访座谈企业34个,座谈从业人员80人,进行案卷复查复审48卷,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3次,利用城区主要路口6处LED电子显示屏、武清公路微信、微博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的政策宣传,情况通报等共向社会发布信息共28条,网站、新媒体平台浏览量3843次,排查整改的1个宗旨不牢问题和2个本领不强问题,其间执法监督科先后6次对问题整改的相关佐证进行仔细核实和对照检查,重点评估是否出现反弹、是否取得预期成效,并按照核实情况填写《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回头看”报告表》。对照问题清单形成的清查评估台账,评估结果逐项已由问题对应的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经清查评估,3个整改问题整改到位、未出现反弹、已取得预期效果、不需要返工,并如期上报。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武清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总体工作要求,我局于2020年组建完成天津市武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改革新组建天津市武清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80名,实际在岗人数150名。以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主要负责辖区公路路政执法、道路运政执法、航道行政执法、海事行政执法、水路运政执法、交通质监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整体工作
(一)加强京津冀跨省联动、跨区域管理
交通局作为武清区治超办牵头部门,根据市治超办《京津冀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及《治超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牵头制定了《京津冀“通武廊”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协议》,并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签署《工作协议》,保持紧密联动,深入推进京津冀跨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开展,推进交通一体化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重要作用。2019年至今,共组织完成9次三省联动专项行动,共计出动警车1361辆次,执法人员 7千余人次,违法超限车辆843辆次,其中“百吨王”130辆次,卸货1万6千余吨,交警处罚40余万元,扣分1387。运政处罚54500万元。完成抄告移送“百吨王”案件47件,抄告本市32件,外省市15件。查处本区源头企业41家,整改41家。处罚3家。构建“源头监管-路面查处-责任倒查”全链条协同打击模式,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一,向全市进行推广。
(二)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我局安委会工作安排和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源头监管。结合武清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和行业监管实际,每月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21家“两客一危”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隐患问题及时复查验收,形成“闭环”管理。适时开展自查检查,建立“两个清单”,及时消除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持续推进“两类人员”考核工作,定期开展安全考核,做到在岗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对未通过考核的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全年共处理“一超四罚”违法抄送案件28起,约谈企业179家。开展安生隐患排查,每月对“两客一危”和重点货物运输企业的应急值守、车辆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督导检查,全年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人次,排查检查运输企业140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34项,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落实完毕,执法检查立案33件,停业整顿12家,处罚金额7万元。并以客货运输站场、集散地周边等区域为重点,继续开展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未经许可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非法从事出租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对城际站前广场大厅及出租车进出站口、佛罗伦萨小镇辅道等重点点位进行全天候巡查,严格查处堵门揽客等违规行为,治理不打表、拒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多收费等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停运处理,有力地遏制了非法营运行为,净化了我区交通运输环境,维护了客货运市场运输秩序。
(三)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和管理
有效地保护了公路的完好畅通,提高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执法支队与交警支队、各镇街政府、公路沿线村委会等相关单位联合,共同治理公路上摆摊设点、拆除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利用公路路面打场晒粮、集市马路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实行有计划的上路巡查,做到早发现、早调查处理,每天2次对武清区管辖公路进行日常巡查,重点针对公路堆积物以及公路安全隐患点开展巡查,按照“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的原则,全年共清挖公路边沟121米,查处违章棚亭1433平方米,清理违法侵占公路20651平方米,清理违章摊点1303处,清理公路杂牌1549块,治理撒漏污染7434平方米,治理马路市场6处,处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构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维护路产路权,提升了公路执法力度和安全通行能力。
(四)加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21年武清区农村公路修建道路总里程88.2km,其中4m宽道路里程63.38km,占总里程71.9%;6m宽提级改造道路里程24.82km,占总里程28.1%。修建农村公路桥梁6座,其中小桥5座,中桥1座。截至目前,质监部门共对农村公路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150次;进行现场普法宣传4次;现场抽检原材料及灰土剂量等160份;开展雨季施工质量专项检查1次,内业资料专项检查2次;开展“迎百年华诞、平安天津”专项检查1次。并按照扬尘治理6个100%的要求,结合农村公路工程实际特点,重点对道路平交道口处车辆带泥上路、石灰苫盖、施工中水车洒水降尘、施工机械环保达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控,专门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开展了“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标准化指南”的培训工作,现办理监督申请的农村公路项目均已完工。
(五)加强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环保、交管部门加强道路联合执法,抽调1支稽查队,与交警、环保部门联合在城区周边路段对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尾气不合格车辆交由交警部门处罚。二是按照区政府非法加油加气办公室的工作指导,严格治理黑加油车、黑加油违法行为。加强路面执法,在全区重点路段严密布控执法力量,对无道路运输资质非法从事运油、运气的车辆开展专项治理,仔细核查车辆营运证件,发现违章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同时配合各镇街政府开展属地联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黑加油站点取缔工作,一经发现黑加油车、黑加气车,将依照相关法规查扣和处罚。三是加强对扬尘撒漏车辆治理工作,对在建小区周边路段对无苫盖拉运渣土和建筑垃圾车辆进行治理,对违章车辆予以处罚。同时在砂石料、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经过较多的杨北路、杨村外环等重点路段开展巡查、检查。对未采取苫盖设施拉运渣土和砂石料的违章车辆,依据相关条款予以查处。
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保障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按照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执法环节,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阳光执法运行机制,推动交通运输执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通过标准化操作指引,使执法过程更加规范,做到应履职尽履职,推动交通运输执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格局,全年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交通局聘请毕成律师事务所的8名具备民商、刑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专业资深执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截至目前,武清交通局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四)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备案,对遗失补证人员及时登报公示并补办执法证件,退休人员及时上报注销执法证件。通过参加市交通运输委组织的培训学习考核,7名执法人员经考核合格领取执法证件,根据市交通运输委统一安排,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完成交通运输部综合行政执法证的换证核发工作。
(五)认真梳理权责清单
立足本局交通实际,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紧紧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四项原则,厘清职责,调整权责清单,形成权力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
八、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化解群众矛盾
(一)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局执法监督科严格对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权限、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支队及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全年共进行8次13处监督检查,并对“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武清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等系统进行全面准确监督,确保平台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人大监督管理
深化对人大监督地位的认识,加强与人大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逐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及调查活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和询问,诚恳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整改和落实,促进行政廉洁高效和执法工作公平公正。
(三)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为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局办公楼门厅设置举报箱、张贴信访举报指南,在武清政务网公开公示举报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账号,通过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开展,印发了《武清区交通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成立工作小组,截至目前,武清区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着力提升人民调解运作效率。
(六)推动信访法治化
持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特别是要把信访工作实践中容易引发群众误解的重点、难点问题讲清楚,要把宣讲活动和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维护信访秩序,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九、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统筹施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行业行政主体部门,在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和精准施策,以及促进“信用交通”发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和非现场执法等方面还有待积极探索和提高。
(二)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为新改革组建完成机构,在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执法人员素质方面还需要加强和提升。
十、2022年主要安排
1.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持续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制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3.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立法起草、意见征集、计划落实等相关工作,做好意见征集、公布和采纳相关工作。及时落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相符、不合理处罚规定的清理,及时推动相应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
4.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个窗口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5.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定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履行相应工作程序,畅通沟通反馈渠道,依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7.强化法治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参与法治培训班,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开展相关工作;
8.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9.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依法主动公开,并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0.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办理建议、提案等工作;
11.依法建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与发布机制,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12.将法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
13.持续做好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14.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文件精神,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