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域内货运企业管理,打造安全良好的运输环境,按照《天津市重点道路普通货运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推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状态和部分车辆状态信息的函》的通知要求,现将武清区部分道路运输企业营业执照、行驶证已失效及注销信息予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对部分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1、2)。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上述企业可到武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1.武清区道路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企业明细
2.武清区道路运输企业行驶证已注销车辆明细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