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际及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和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布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配合做好铁路、邮政、海事、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5.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交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代缴、代征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费。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协调交通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联合运输、多式联运等综合运输工作。组织协调专项客货运输、超限运输、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特种物资以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春运”等重大交通运输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要设施和管理和维护。承担本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有关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交通行业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9.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公路“三乱”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合作交流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2.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承担局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负责纪检、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武装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91927
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网情民意答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政预决算、资金拨付以及财税政策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政府采购和交通运输规费等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统计、财务报表、社会保险及财计人员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91919
(3)人事科
负责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调配、人员招录、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培训、晋升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91907
(4)规划计划科
参与公路、水路、铁路和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布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编制全区国省干线、区县级公路、乡村公路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细致、参与专项规划编制和协调工作;对其他行业涉及国省干线、区县级公路、乡村公路规划控制的专项规划提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审查意见;编制下达交通投资年度计划并实施监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使用计划;参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前的基建程序;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91910
(5)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路建设、养护、安全设施、排水、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投标监督以及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施工图审查、预算管理审查、报送财政评审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许可报批工作;负责工程计量结算、质量安全监管、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督查,交通精工验收、工程档案移交等工作;组织公路竣工前环评验收工作;负责市区合作项目和区投资项目的业主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使用计划;负责国省干线、区县级公路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乡村公路日常管养工作;负责指导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负责航道建设、养护、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91902
(6)执法监督科(地方海事处)
负责区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长途客运、轨道交通、道路货运、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运营安全、行业稳定工作及区内渡口、河道船舶、游乐场所船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个人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区境内道路运输(客运和货运)、维护路产路权、超限超载治理、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及依法实施规定范围的其他管理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智能交通建设。
办公电话:022-82107112
(7)安全保卫科
负责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处置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反恐、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做好铁路、邮政、海事、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91913
2. 下属单位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实施区域内国省干线、区县级公路路政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区域内道路运政和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区县级公路和乡村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道口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辖区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内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配合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和设置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的培训工作。交通运输行业超限超载治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意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相关规定。区交通部门提出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电话:022-82180052
(2)公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
承担区域内道路货运、客运、出租车等相关运输服务,负责运输车辆技术指标等级评价,汽车维修检测,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内河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22-29338996
(3)公路(水路)养护服务中心
承担区域内公路、桥梁的养管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职责,负责航道养护、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22-29581404
三、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4号,邮编:307100。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14:00-18:00;(暑期)14:30-18:00;(冬季)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022-82191919 022-82191919(传真)
六、负责人
高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