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全市、全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加强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有效发挥以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021年度主动公开应公开内容,并按照武清区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政治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补充公开内容,完善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本年度注销微信公众号1个;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及时回复咨询信息,回复8890便民专线工单25件,政民零距离1件,12345工单7件;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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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对此合作交流办研究制定了《武清区合作交流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和职责,明确了应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内容;二是对政务系媒体账号的监管不够严谨,“天津侨梦苑”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主体是合作交流办,运营维护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期间内容更新不及时,经双方协商该账号已注销;8月份区委网信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合作交流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整改工作台账逐项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