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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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08 15:59

各相关单位:

2023年12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里程碑意义。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