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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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武清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1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现公布2020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清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区政务公开办指导下,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把推进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稳步推进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领导是关键,落实责任是保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行政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及时对发布信息进行跟踪更新。同时,对照国家、市、区信息公开规定,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以武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要载体,将区财政局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以及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30.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