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综合办公室、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武清区七色光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5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