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街道(镇)界线勘定工作,负责行政区划有关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指导监督行政区划工作。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协调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社会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特困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指导、监督镇街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管理工作。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本级
2.天津市武清区救助管理站
3.天津市武清区养老服务中心
4.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5,391,164.8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887,138.46元,增长53.29%,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级财力不足预期,社区工作者经费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上年度及本年度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低保金、特困金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以前年度未拨付的幸福院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5,588,130.3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48,835,841.32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级财力不足预期,社区工作者经费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上年度及本年度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低保金、特困金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以前年度未拨付的幸福院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507,004.64元,占88.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42,146.00元,占4.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000.00元,占0.0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413,727.00元,占6.68%;其他收入847,252.67元,占0.20%。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1,812,459.1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42,791,015.0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级财力不足预期,社区工作者经费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上年度及本年度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低保金、特困金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以前年度未拨付的幸福院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其中:基本支出20,165,880.67元,占4.78%;项目支出377,135,842.24元,占89.41%;经营支出24,510,736.22元,占5.81%。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7,022,899.6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963,960.60元,增长55.05%,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级财力不足预期,社区工作者经费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上年度及本年度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低保金、特困金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以前年度未拨付的幸福院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7,647,45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3%,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35,284,492.96元,增长55.8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级财力不足预期,社区工作者经费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上年度及本年度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低保金、特困金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以前年度未拨付的幸福院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等项目纳入本年收支。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647,453.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964,691.93元,占99.82%;卫生健康支出682,761.71元,占0.18%。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0,452,374.10元,支出决算为377,647,45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174,079.95元,支出决算为9,616,59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116,883,225.00元,支出决算为69,254,92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网格员、网格小组长核酸筛查补助经费项目未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55,492.00元,支出决算为2,767,60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保障原因,松鹤园补贴等项目预算未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8,400.00元,支出决算为76,6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退人员工资增幅小于预期,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1,719.52 元,支出决算为943,756.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使用上年结转余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5,859.76 元,支出决算为474,23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使用上年结转余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351,525.8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协管员薪金项目为市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4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4,89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孤儿生活费等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4,627,012.26 元,支出决算为33,884,324.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幸福院设备购置等项目预算未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4,331,680.10 元,支出决算为18,423,86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丧葬补贴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2022年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丧葬补贴纳入本单位2023年收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390,464.00元,支出决算为38,166,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15,6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低收入金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54,720.00元,支出决算为96,555,393.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低收入金等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上年度及本年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农村低保低收入金等项目纳入本单位2023年收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48,260.00元,支出决算为17,405,936.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物价补贴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年终一次性补贴、春节补助等项目为市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6,024.35 元,支出决算为1,883,46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为电供暖后,节约能源收支减少;退休一人,人员经费收支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2,1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及护理补贴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759,0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补贴等项目含市级转移支付;上年度及本年应由镇级财政负担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补贴等项目纳入本单位2023年收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110,071.00元,支出决算为9,267,723.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供热补贴项目为市级转移支付,年底发放年终一次性补贴时,市级转移支付预算不足,由其他项目调剂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2,617.40元,支出决算为328,66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2,058.54 元,支出决算为268,77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入职2人,追加预算,实际支出略大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9,069.98元,支出决算为63,08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620.24 元,支出决算为22,24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实际支出数略小于预算数。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160,028.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043,116.8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3,964,952.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195,075.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600.00元,收入18,442,146.00元,支出18,443,746.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67,476.64元,增长39.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以前年度未支付的幸福院助餐补贴、运营补贴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378,000.00元,支出378,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00.00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及标准列支。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441,765.08元,比2022年减少763,696.11元,降低23.82%。主要原因是:本年物业费纳入民政局运转经费项目列支。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1,586.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1,158.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92.6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3,935.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0,0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00,0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7.6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8.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其他用车2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殡仪业务用车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2023年度已对76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16,885,512.18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5日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