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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8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是主管本区公安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和天津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1)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
(2)掌握全区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
(9)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天津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内设1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共计1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03,476,910.5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5,976,587.3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和财政拨款减少,节约开支。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6,084,848.5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82,492,137.8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减少,财政拨款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408,515.29元,占98.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6,676,333.25元,占1.10%。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36,906,245.5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6,477,036.01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增长,专项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35,151,390.42元,占72.62%;项目支出201,754,855.09元,占27.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87,011,721.6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3,696,319.6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减少,节约开支。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6,273,116.8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4,127,053.4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增长,专项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204“公安安全支出(类)675,453,978.6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6,683,854.82元,其中:
20402“公安(款)”675,453,978.64元,包括:
01“行政运行(项)”497422,751.49元,主要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562,562.13元,主要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工作费用。
19“信息化建设(项)10,079,347.35元,主要用于信息建设方面的支出。
20“执法办案(项)97,851,845.02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费用。
99“其他公安支出(项)52,537,472.65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805,620.92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166,279.47元,其中: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8,805,620.92元,包括: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510,035.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295,58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7,638,470.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21,413.83元,其中: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7,638,470.36元,包括:
01“行政单位医疗(项)11,377,612.9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452,198.4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08,658.9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12“城乡社区支出(类)4,375,046.9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998,332.94元,其中:
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4,375,046.94元,包括: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375,046.94元,主要用于:警察公寓基础设施改造支出。
其中重点项目决算支出:
1. 武清视频监控网建设工程项目:9,409,230.20元。
2. 泉州路派出所改造工程:1,903,190元。
3. 交通基础和科技设施建设(新建信号灯、电子监控、标志、标线):2,008,650元。
4. 2020年分局信息化建设:3,471,642.05元。
5. 公安武清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7,921,134.20元。
6. 2020年警用装备采购:13,790,588元。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35,151,390.4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2,595,264.84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补贴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455,765,692.01元,其中:
“基本工资(经济分类款级)”47,059,748.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经济分类款级)”129,031,131.85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
“奖金(经济分类款级)”35,697,163.78元,主要用于: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济分类款级)”19,195,670.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经济分类款级)”9,609,950.24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济分类款级)”11,994,876.2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济分类款级)”4,799,20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经济分类款级)”844,388.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经济分类款级)”100,618,696.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款级)”96,914,859.84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分类的类级)”2,971,780.05元,其中:
“离休费(经济分类款级)”119,184.92元,主要用于:离休费。
“退休费(经济分类款级)”1,364,924.23元,主要用于:退休费。
“退职(役)费(经济分类款级)”3,036元,主要用于:退职(役)费。
“抚恤金(经济分类款级)”1,016,515.9元,主要用于:抚恤金。
“生活补助(经济分类款级)”314,719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款级)”153,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67,961,005.41元,其中:
“办公费(经济分类款级)”7,878,603.4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印刷费(经济分类款级)”343,27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
“手续费(经济分类款级)”20,588.49元,主要用于:手续费。
“水费(经济分类款级)”572,607.8元,主要用于:水费。
“电费(经济分类款级)”5,345,950.22元,主要用于:电费。
“邮电费(经济分类款级)”1,049,228.08元,主要用于:邮电费。
“取暖费(经济分类款级)”180,490.61元,主要用于: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经济分类款级)”7,934,187.32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经济分类款级)”2,010,628.58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
“维修(护)费(经济分类款级)”3,269,642.99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
“租赁费(经济分类款级)”91,774元,主要用于:租赁费。
“培训费(经济分类款级)”414,92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经济分类款级)”2,093,805.06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
“委托业务费(经济分类款级)”1,201,389.45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劳务费(经济分类款级)”574,824元,主要用于:劳务费。
“工会经费(经济分类款级)”7,677,033.76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福利费(经济分类款级)”698,079元,主要用于: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济分类款级)”4,900,952.49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经济分类款级)”9,799,225.35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款级)”11,903,804.8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8,452,912.95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经济分类款级)”7,131,673.45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经济分类款级)”787,763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经济分类款级)”349,000元,主要用于:无形资产及软件购置更新。
“其他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款级)”184,476.5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0元,支出0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持平。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6,009,052.49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009,052.4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3,282.59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1,005,769.9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268辆,购置公务用车5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76,413,918.36元,比2019年增加14,788,756.27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警务活动增加。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254,817.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68,1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611,829.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74,7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38,810.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71,9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共有车辆26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4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24个,涉及金额298,341,000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0元,支出总计0元。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