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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制定全镇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开展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卫生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政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内设14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卫生院、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教育办公室,共计2个单位。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向区人大报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清单为空表。
3、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7369878.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1637762元,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减少,减少城乡社区支出。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7369878.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1637762元,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39878.76元,占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元,占0.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7369878.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1637762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建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7707117.89元,占57.69%;项目支出49662760.87元,占42.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7369878.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1637762元,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减少,城乡社区建设支出减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7339878.7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1667762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建设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6504.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626503.79元,
元,其中:
“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103023.14元,包括:
“2010301(行政运行)”13750072.81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支出;“2010350(事业运行)”1352950.3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及公用经费支出;“20106(财政事务)”373481.56元,包括:“2010650(事业运行)”373481.56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205(教育支出)”40045839.5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863474.54元,其中:
“20502(普通教育)”39995839.54元,包括:“2050201(学前教育)”4126794.54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0202(小学教育)”24084967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0203(初中教育)”11781578元,主要用于:初中教师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0205(高等教育)”2500元,主要用于:村官经费支出;
“20599(其他教育支出)”50000元,包括:“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市少年宫经费支出;
3、“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0841.3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76393.59元,其中:
“20701(文化和旅游)”410841.37元,包括:“2070109(群众文化)”410841.37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908.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057764.92元,其中: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48106.04元,包括:“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8957.24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补贴发放;“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35213.8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补贴发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2159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17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抚恤)”1123925.88元,包括:“2080801(死亡抚恤)”333535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的抚恤支出;“2080802(伤残抚恤)”122568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支出;“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67822.88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的支出;
“20810(社会福利)”48660.15元,包括:“2081004(殡葬)”48660.15元,主要用于:丧葬补贴支出;
“20819(最低生活保障)”308665元,包括:“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8665元,主要用于:低保人员支出;
“20820(临时救助)”37822.95元,包括:“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7822.95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人员支出;“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7308.3元,包括: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7308.3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人员支出;
“20825(其他生活救助)”155300.52元,包括: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55300.52元,主要用于:困难人员的补助;
“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47119.76元,包括“2082850(事业运行)”147119.76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7407061.8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906876.84元,其中:
“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882936.5元,包括:“2100302(乡镇卫生院)”5882936.5元,主要用于:镇卫生院工资福利、设备购置及公用经费支出;
“21007(计划生育事务)”623499.94元,包括“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23499.94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00625.4元,包括“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0870.8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52814.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6940.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212(城乡社区支出)”4001725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40808730.5元,其中:
“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0017254元,包括:“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017254元,主要用于:本镇村、社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7、“213(农林水支出)”9675468.7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706003.15元,其中:
“21301(农业农村)”5125557.8元,包括:“2130104(事业运行)”2169080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500元,主要用于:农机深松及激光平地支出;“2130199(其他农村农业支出)”2943977.8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及绩效、秸秆综合利用经费等支出;
“21303(水利)”1143009.36元,包括:“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1141209.36元,主要用于:水利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2130321(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800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贴支出;
“21305(扶贫)”1810900元,包括:“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610900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帮扶支出;“2130505(生产发展)”2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壮大村集经济专项支出;
“21307(农村综合改革)”1596001.55元,包括:“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96001.55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及党务工作者经费支出。
8、“229(其他支出)”3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0000元,其中:
“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000元,包括:“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市乡村少年宫经费支出。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7707117.8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383600.81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商品服务支出大部分在项目支出里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0353061.72元,其中:
“基本工资”10720392.3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发放;
“津贴补贴”4654385元,主要用于:发放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奖金”1081989.07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十三薪及绩效奖等;
“绩效工资”1473531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5101.72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职业年金”1218247.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2283.93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940.04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326.75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住房公积金”13176031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07048.52元,主要用于:职工值班费和退伍安置人员的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91733.85元,其中:
“办公费”1639252.27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印刷费”95120元,主要用于:各项宣传支出;
“手续费”2498.4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支出;
“水费”78320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的缴纳;
“电费”878101.13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的缴纳;
“邮电费”10397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缴纳;
“取暖费”299680元,主要用于:单位取暖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337600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差旅费”9860元,主要用于:职工出差费用支出;
“维修(护)费”454488.97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培训费”13461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培训支出;
“劳务费”242570元,主要用于:环境外包等劳务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361.08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02元,主要用于:不便于分类的其他公务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5015.32元,其中:
“退休费”798127.0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抚恤金”456103元,主要用于:民政退伍退役伤残人员死亡抚恤补贴及艺属抚恤金支出;
“生活补助”775918.88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发放的各项生活补助;
“救济费”554536.4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济费发放;
“奖励金”330元,主要用于:学校奖励金发放。
4、“资本性支出”277307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77307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30000元,支出30000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3378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366000元,2020年没有相关支出。
(二)具体情况
1、“229(其他支出)”3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337800元,其中:
“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000元,包括:“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市乡村少年宫经费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6361.08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6361.08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6361.0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361.08元,与预算相比增加6361.08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4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769040.85元,比2019年减少1813076.33元,降低27.54%。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套)。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元。其中,随同区级决算向区人大报送了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其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需公开绩效自评结果的项目。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当年收入0元,支出总计0元。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0年度,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1、教育支出40045839.54元,其中基本支出37903939.54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教师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1419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经费和专用设备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7407061.84元其中基本支出6453934.84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和计划生育人员工资,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目支出953127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医疗设备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908.6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608.08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和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支出及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项目支出155300.52元,主要用于困难人员救济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176031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