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清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未能按照计划完成的,应及时报告区政府,说明原因并明确完成时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和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要求整理好卷宗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核。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天津市武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1年3月 已完成 |
2 |
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
区城市管理委 |
预计2021年 9月完成 |
3 |
天津市武清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
区民政局 |
预计2021年 11月完成 |
4 |
调整自来水价格 |
区发展改革委 |
预计2021年 12月完成 |
5 |
武清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预计2021年 12月完成 |
6 |
武清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0—2035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预计2021年 12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