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
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水平,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编织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络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预防控制能力和第一时间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几率、减少损失、减轻影响,努力维护地区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源头预防管控与应急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把抓好源头管控和风险评估作为遏制应急事件发生最根本、最长远的治本措施,实现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2.坚持有备无患、底线思维。结合武清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变化规律,以应对最严峻、最复杂突发事件为标准,提出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需求,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主动权。
3.坚持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充分整合利用政府和社会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等各项资源,合理规划、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资源,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和基层基础能力。
4.坚持科学应对、法治保障。尊重自然、尊重规律,从实际出发,加强应急处置专业化管理,创新专业队伍建设和科技手段方法,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法规制度。
5.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完善政府治理,加强社会宣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社会参与;完善各方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城乡协同、行业领域协同、军地协同、应急应战协同。
6.坚持区域协调、合作共赢。提升跨区域整体应急能力水平,加强与周边地区应急管理交流合作。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核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通武廊”区域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新要求。
2.分类目标。
(1)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加快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安全风险数据库;加大投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和配套保障措施,满足现实情况需求。同时,加强预警监测能力和覆盖面,根据市应急办要求,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大于30分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镇街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2)核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置,满足现实需求;全面完成区级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内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及各职能单位职责分工,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反恐处突能力。
(3)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使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增强技术支持,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公安武清分局、区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各镇街园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达到100%联通;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实现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4)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超过80%,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志愿者队伍分类培训,提升志愿者队伍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引进互联网后台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应急工作综合管理水平。
(5)跨区域应急能力得到加强。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继续在“通武廊”应急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加强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应急办的合作交流,在应急管理机制、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方面开展沟通交流,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应急管理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形成区域间应急管理协调联动的基本格局。
(6)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综合保障能力建设、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区级总体预案及各专项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并通过演练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提高应急预案质量。(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2.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实现依法应急。(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3.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城市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能,推动社区落实应急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4.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区域、军地协同联动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横向联系,在信息沟通、监测预警、专业衔接、技术支持、资源共享方面实现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人武部、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5.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保障,结合我区实际,设立区财政应急储备金,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将应急管理法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课程。(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党校)
(二)深化应急管理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1.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城市生命线保障、反恐等专业应急队伍以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2.完善专家队伍建设。采用内选外聘的方式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形成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机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公共安全形势,充分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3.加强应急管理装备建设。推广新应用、新设备等高科技系统,进一步提升各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4.加强物资储备及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积极配合天津市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商、经销商数据库,在定点储备无法满足要求时紧急采购或征收征用物资。采用预签合同方式,实现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长期储备与临时储备相结合的社会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5.以危险化学品、公安消防、防汛抢险、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及时互相通报相关信息,实现物资使用相互配合、相互支援、相互协调。(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公安武清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畜牧水产中心、消防武清支队)
6.依法建立并完善紧急情况下政府向社会征用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的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公安武清分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
7.加强对自然灾害易发地区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和风险评估,落实市级交通安全风险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安武清分局、区气象局、各相关单位)
8.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武清区城乡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由专业部门编制专项规划,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依据。以文化公园作为Ⅱ级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城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馆设置区域性临时场所,在24个镇域开辟临时紧急避难场所,实现镇域全覆盖,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避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区人防办、区地震办、区市容园林委、区规划局、区建委、区应急办、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三)依托新技术手段提高应急防范水平。
1.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按照“整合资源、分步开发、注重实用、不断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商系统、水位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数字无线通讯系统等功能设置。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原则,以区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将全区各级各类平台资源整合到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发挥指挥作用。加大对镇街、园区、重点职能单位等基层基础平台设备的投入,形成全区上下互联互通、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应急平台信息内容,建设风险隐患数据库,并依托平台专业运维队伍,利用软硬件技术进行环境检测和网络防护,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2.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将测绘地理信息、无人机低空遥感等技术在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人员搜救、治安维护、物资投送、舆情应对等方面进行推广使用,最大限度提高“黄金72小时”救援效率。(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3.依托公共通信网、卫星网、微波等多种传输手段,加强与上级部门、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等指挥调度机构间的通信联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4.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的应急队伍和各镇街园区可根据自身职能的实际情况配备适用通讯设备,确保事故现场与区应急指挥中心保持实时联系。(责任单位: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四)加强社会宣教体系建设。
1.主动融入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体系,组织主题宣讲会,邀请市级专业宣讲队伍,为群众普及应急科普知识。积极参与天津市应急避险科普宣教“津门行”活动,组织各相关单位、各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并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相关单位)
2.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以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为重点,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家庭;开展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救援能力专业培训;加强对大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区电视台、武清资讯、武清信息网等媒体,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普及应急避险知识。(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文广局、区新闻中心、消防武清支队、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3.以区红十字会为依托,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技能救护培训工作,培训志愿者应急救护技能。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辖区内社区、企业、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方面的演练。(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各相关单位)
4.以人防教育训练馆作为公共安全教育基地,使广大中小学生、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熟悉应对战时与平时灾害的防空理论知识、防灾自救常识,掌握基本应急处突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责任单位:区人防办、各相关单位)
5.充分利用“两台一报一网”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宣教,以宣传片、公开课、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为群众传播应急知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新闻中心、各相关单位)
6.整合社会志愿服务资源,积极支持并鼓励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区红十字会等组建的应急志愿者团队参与应急培训、演练、救援和赈灾工作,并依照市级有关规定对应急志愿者队伍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团区委、区红十字会)
7.积极参与中德“灾害风险管理全球倡议”中国区项目天津试点项目,学习德国先进经验,并开展本土化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办)
8.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资源、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镇街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有装备、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提升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
1.健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决策指挥机制,明确现场指挥部的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信息报送机制,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在市应急委领导下组织开展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市级有关单位、驻武清部队共同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同时,完善专家和专业机构参与应急决策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性。(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2.充分运用高新信息技术,构建安全监控“一张网”,实现空间地理、安全设施、物品存储、救援力量、处置方案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数据库,实现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事故、重点企业、重点部位24小时在线监控。(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镇街园区)
3.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档案库。做好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地等基本信息的调查工作,编制主要疫病疫情区域风险图。开展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区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各镇街园区)
4.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行政村(社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行政村(社区)的应急管理、健全应急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5.强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预警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武清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建设,切实发挥实效作用;加强对区内重要公共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运行监测,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6.完善信息首报制度,拓展信息报送渠道。各镇街园区以及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武清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区应急办电话报告,40分钟内向区应急办书面报告,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首报、续报、总结报告工作。(责任单位: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7.建立信息总结制度,加强应急信息汇总分析,认真整理各类应急管理信息,形成信息报告,改进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自身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
8.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按照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的原则回应群众对突发事件的关切,及时公布突发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充分掌握舆情,增进群众对政府处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应急网络舆情机制,及时掌握舆情最新动向,对谣言予以及时回应,消除公众误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委网信办)
(六)推动健全区域应急管理协作机制。
1.加强区域应急管理合作交流。充分借助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合作之机,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通武廊”应急管理合作联合应急处置、信息交流和重要信息情报会商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应急信息互通,并共同做好灾情研判、突发事件及时响应工作。同时,积极交流并学习周边地区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促进区域间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相关单位)
2.结合我区独特地理位置,积极同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进行对接,结合三地突发事件特点,联合编制跨区域演练应急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并开展“通武廊“联合应急演练,推动京津冀应急管理合作开创新局面。(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相关单位)
3.积极同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进行沟通交流,委托第三方机构,从技术上实现三地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召开“通武廊”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三方在信息资源、应急培训、应急知识体系、应急专家、应急队伍、应急物资、避难场所方面可共享的资源,提升区域间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相关单位)
三、重点项目
(一)武清区应急指挥平台资源整合项目。
由区应急办牵头,对全区有关平台情况进行摸底,并制定整合方案,将各类平台信息资源整合到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应急指挥作用。
(二)建设重点安全领域检查治理长效机制项目。
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深入治理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共场所、城市运行、消防、职业健康、校园安全、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农业机械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
(三)武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项目。
由区安监局牵头,依托现有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资源,结合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建设任务,优化配备通信指挥、侦检、危险化学品事故工程抢险、化学火灾扑救、有毒有害物质处置等设备,逐步建设综合训练馆、个体防护器材库、车库、会商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训练场等各项基础设施。具备承担安全应急值守、协调指挥、信息通讯、应急物资储备、实训实练和后勤保障等功能,有效应对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
(四)武清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项目。
由区应急办牵头,联合区气象局建立武清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运用短信、电子屏、广播等多种手段发布预警。
(五)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项目。
由区消防支队建立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目前,消防支队已制定了《武清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系统平台(即信息监控中心)已搭建完毕,并在大光明商业中心建立试点,未来将实现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24小时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人民政府将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区应急办对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责。各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组织保障,指定一位专职负责人,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本方案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二)资金投入。
区财政局及各镇街园区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应急管理公共产品和服务支出的投入。完善应急管理储备金制度,坚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严审慎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人力保障。
加强对应急管理方面人才的培养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交流、考察和锻炼,加大与上级部门、周边区、先进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与学习,为提升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人才保障。
(四)贯彻落实。
区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的主要任务和相关职责,确定一名牵头负责人,细化任务分工,将本方案的任务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