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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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清区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分指挥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287/2020-001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办〔2016〕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城乡建设\村镇建设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清区农村

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分指挥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切实推动和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按时完成国家环保部及市散煤指挥部部署的工作任务,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清区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分指挥部

一、领导小组成员

    挥:李文运

副总指挥:韩松龄

  员:张立冬 董志宝 刘志杰 唐东柏

谢万俊 周建国 杨维豹 王永明

夏季田

相关镇街主管领导

下设武清区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分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韩松龄(兼)。

二、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区“两台一报”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武清区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农村生活散煤需求调查,建立无烟型煤配送网络,组织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采购、收付煤款及配送等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市散煤指挥部和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筹集我区补贴资金,汇总中央、市级补贴资金;同时,向区散煤分指挥部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监督执法、巡查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农村生活散煤煤质检测组,对每日配送的无烟型煤成批次进行检测,同时负责对库存、服务站的无烟型煤煤质进行抽查检测,确保在我区流通、使用的无烟型煤质量达标;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公安武清分局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打击烟煤等不符合我市质量标准的煤炭销售网点及走街串巷销售煤炭的小贩,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确保劣质煤在我区范围彻底消失。

(五)区综合执法局:主要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规定打击在我区范围内进行煤炭销售的网点及走街串巷销售煤炭的小贩。

(六)区交通局:主要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规定打击在我区范围内进行煤炭销售的网点及走街串巷销售煤炭的小贩。

(七)公安武清分局:主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规定打击在我区范围内进行煤炭销售的网点及走街串巷销售煤炭的小贩。

(八)区审计局:对政府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审查。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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