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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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公安武清分局关于印发“雍阳警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96883D/2020-0017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派出所,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公安武清分局“雍阳警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同时,原《公安武清分局关于印发“十佳警星”“雍阳警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公武清〔2018〕27号)废止。

2018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公安武清分局

“雍阳警星”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进一步激励全局广大民警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献身公安的政治热情,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分局决定在全局广泛开展“雍阳警星”评选工作。

一、组织领导

“雍阳警星”评选工作在分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分局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分局党委书记李荣虎同志任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副区长、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杨建全同志任副主任,其他分局党委成员任委员会委员。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分局政治处,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室、政治处、警保室、督察室、法制支队为办公室成员单位,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参评范围

全局公安民警。其中,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确有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从严掌握。

三、参评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

2、忠诚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本领,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和赞扬。

3、严格执法。坚持执法为民,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具有较高的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民警队伍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爱岗敬业。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刻苦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立足本岗,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安保以及其它公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5、遵规守纪。认真践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坚守底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执法过错和责任信访等问题。

四、评选名额、方法和步骤

“雍阳警星”每季度评选1次,每次确定候选人5名,每季度从中评选出“雍阳警星”获得者1名、提名奖4名。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优中选优、民主推荐,内外结合、群众参与,综合评议、党委决定的方法进行。

1、单位推荐。自2019年第一季度开始,分局各派出所、各直属单位经基层党委、总支、支部集体研究,可于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向分局推荐上报参评季度“雍阳警星”,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除符合参评条件外,事迹还应符合记个人嘉奖以上标准,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评审考察。分局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季度“雍阳警星”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履行考核、公示、审核程序。

3、内外评议。在公安网和“平安武清”微信上设立“雍阳警星”评选专栏,同时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雍阳警星”候选人简要情况和事迹,组织发动全局民警、文职和辅警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进行投票评议。

4、分局确定。分局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议打分、考核及内外部投票评议情况,择优从5名候选人中确定1人为“雍阳警星”候选人,报分局评委会审批,授予季度“雍阳警星”称号并积极向市局申报参与“津城警星”评选。其余4名候选人授予季度“雍阳警星”提名奖。

五、表彰奖励

分局于下一季度初公布上一季度“雍阳警星”评选结果, “雍阳警星”荣誉称号获得者上报市局参评“津城警星”。对每季度评选出的“雍阳警星”授予个人三等功(入围市局季度“津城警星”候选人的按照市局规定表彰),对评选出的季度“雍阳警星”提名奖授予个人嘉奖。

六、有关要求

1、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通过推荐、评选,培养和树立队伍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的方法,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气氛。同时,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推动分局整体工作再上水平。

2、分局评审办公室要加强对创评“雍阳警星”活动的检查指导,强化工作实绩考核,对照“雍阳警星”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备选民警进行综合考核。

3、各单位推荐的参选个人,应是本警种、本单位起到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的先进典型,每名民警年度内只可申报一次。

4各单位要坚持把警星的评选过程作为教育民警、激励队伍、宣传先进、展示形象的有利契机,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队伍先进典型,努力形成立体、聚焦和多层次、持续性的宣传效应。分局将把“雍阳警星”及其候选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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