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密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文件
津公武〔2014〕4号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关于开展向陈福亮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各派出所,分局各直属单位:
2014年1月10日上午9时50分许,分局崔黄口派出所接报警称,界内柳河有一名群众不慎落入冰窟,请求救助。接警后,该所值班警长陈福亮、民警周云月、张亚军三名同志迅速带好救援装备,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男子不慎落入水深近3米,已经冻满薄冰的河水中,只有头面部勉强露出水面,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况,出警民警迅速从车中取出救生衣和绳索等救生工具,曾经参加市局水上救援训练的警长陈福亮同志主动请战,迅速脱掉衣物,爬上冰面开展救援。由于该名男子落水时间较长,已经失去知觉,根本不能将救生绳索抓牢,陈福亮同志跳入冰冷河中,凭借掌握的水上救生技能,将落水者托出水面,在岸上民警和群众的协助下,成功将其救起,并迅速送到医院进行紧急救治。目前,落水者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进一步治疗之中。陈福亮同志在救人过程中身体被冻僵,并被浮冰划伤,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陈福亮同志跳入冰河勇救落水群众的事件发生后,得到了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区委常委、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明,政委周海林、副局长高雪利、政治处主任张春林等分局领导及崔黄口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到医院进行看望和慰问了受伤的陈福亮同志及当事民警。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和《都市报道》等主流媒体对武清分局民警冰河救人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区委宣传部、武清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也对这一事迹进行跟进采访。
在长期的基层派出所工作中,陈福亮同志牢记职责,一心为民,曾多次救助落水群众,同时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先后六次获市局嘉奖,多次被评为分局优秀共产党员。陈福亮同志不顾生命危险勇救落水群众的壮举,是新时期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硕成果的一次重要展现,分局民警再一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无悔誓言。
为鼓舞斗志,弘扬正气,传递和扩大队伍正能量,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授予陈福亮同志“舍己救人的好民警”称号,并对参加此次救援行动的全体同志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分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向陈福亮同志及“1.10”勇救落水群众群体学习的活动。分局号召,全局各级干部和广大民警要立足本岗,认真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诚为民的政治本色,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要认真学习他们挺身而出,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各种困难危险面前,冲锋在前,无所畏惧,勇挑重担;要认真学习他们苦练技能,学以致用的过硬本领,牢固掌握履职尽责和为民服务的素质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分局要求,全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以及即将启动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本单位全体民警中迅速掀起向陈福亮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加强引导,注重实效,用身边典型教育广大民警,更好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分局有关部门及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这一先进事迹,并在领导干部、青年民警、女民警等不同层面的民警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全局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更为优异的工作成绩,努力为推进平安武清,美丽武清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单位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分局政治处。
公安武清分局
2014年1月14日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政治处 2014年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