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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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公安武清分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96883D/2020-001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机密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文件


津公武〔201337


关于印发《公安武清分局2013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派出所,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公安武清分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15日

公安武清分局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3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局纪委总体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明政治纪律,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和民警廉洁从警,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为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落实“一岗双责”

分局党委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各单位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年终,分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自查,各单位“一把手”向分局党委述职述廉。

(二)明确任务分工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到科室、到人;各单位一把手与分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民警向单位递交廉政承诺书;根据工作要求,分局制定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落实年终考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局党委成员与基层单位负责人挂钩、基层单位负责人与民警挂钩的领导连带责任制,凡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力、敷衍塞责,以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追究连带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

分局党委理论学中心组及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民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经得住考验,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自觉维护党员的形象。

(二)落实教育长效机制

坚持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党委理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反腐倡廉理论、法规、重要文件学习,分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民警年度培训计划,开设廉政教育课,党委主要领导或纪委书记每年至少给民警上1次廉政课。各单位党支部要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纳入本单位全年学习计划中加以落实

(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以公安机关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素材或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民警讨论学习,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民警不断增强远离腐败、自省自律的能力。建立领导约谈制度,针对民警队伍以及个人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分局主管领导及时对当事领导及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

(四)开展廉政岗位教育

坚持新警岗前培训廉政教育;坚持干部交流、升职以及民警调动岗前廉政谈话;加强对易于发生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权力单位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民警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五)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警营文化建设中,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行所、队活动,适时开展廉政书画、笔会、读书等活动,切实发挥民警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一)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用人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以及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

(二)完善队伍管理制度

对分局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根据工作和队伍管理实际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针对民警队伍存在的问题、隐患以及执法服务易于出现的问题环节,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管理有据可依。

(三)建立分析研判机制

定期分析队伍状况和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分局针对全局每半年进行一次队伍分析,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队伍分析,及时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跟进教育,落实管理措施,增强队伍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分局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责权限和业务工作实际,从本单位、本部门、个人岗位三个层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四、加强内外监督,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一)落实党内监督

认真执行党的两个《条例》,分局党委及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就遵守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针对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内部监督

坚持内部审计和基层所队财务公开制度,对人、才、物实施有效监督;开通网上督察系统,分局督察部门通过网络视频,对执法办案的动态、实时、全程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对各单位出处警、内部安全以及遵守“五条禁令”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拓展外部监督

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督员联系制度,分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督员座谈或走访活动(基层所队至少开展两次);深化“三访三评”大走访及开门评警活动,依托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以执法办案、行政审批为重点深化警务公开;开展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活动,最大限度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深化专项治理

认真学习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分局各级领导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分局《关于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决定》;坚持内除积弊、外消积怨,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取保候审问题专项治理,积极组织开展优化服务环境整治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群众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认真梳理,积极整改。

五、加强案件查办,严肃纪律纯洁民警队伍

(一)完善办案机制

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查处、主动办案职能,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立举报网上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疏通民警违纪违法线索举报通道,规范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加强对举报线索和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案件的初核率和查办率。

(二)加大查办力度

突出办案重点,将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以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权钱交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加大对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搞好惩防结合

落实政工、纪检、督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联系制度,完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分析研判机制,把查办案件和建章立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深入开展一案一议、以案说纪等教育,针对薄弱环节,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2013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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