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营造武清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彻底清除黑网吧的危害,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武清区行政辖区内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网吧,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对象。即(一)无照无证。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二)有照无证。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三)有照有证,但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符的网吧。
三、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网吧业主自行停止非法经营,对逾期不停止经营或顶风作案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镇街联合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封“黑网吧”经营活动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并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阻扰、抗拒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辖区内的黑网吧。我们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举报者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举报电话:22161786。
特此通告。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