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武文广字 [2013] 15号
武清区2013年乡(镇)街文化广场项目建设
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改善我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创造更好的文化发展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我区已将乡(镇)街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列为2013年政府惠民工程,为抓好落实,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的努力,武清区各乡(镇)、街道均建成一个水平较高、功能齐全的综合性文化广场。
2013年完成7个乡镇街集娱乐、健身为一体的文化广场建设。
二、规模标准
广场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场地需按标准进行硬化、绿化、美化。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乡(镇)街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发展需要,适当扩大项目建设规模。
三、功能设施
乡镇文化广场基本功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露天演出舞台:主要用于演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乒乓球台、灯光篮球场:主要用于开展球类项目的练习、比赛等活动。
3.健身路径和宣传橱窗。
四、资金筹集
(一)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采取乡(镇)街道投入为主,区财政以资金补助的方式筹集。土地占用及部分工程所需资金由各乡(镇)街自筹。
(二)资金补助标准与拨付形式:
经区财政局、文广局、体育局等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按每个广场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给乡(镇)街。
五、项目申报
(一)各乡(镇)、街道申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2013年3月底之前把文化广场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别报送区文广局和财政局。
(二)各乡(镇)、街道拟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应包括资金配套计划、工程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等主要内容。
七、工程进度安排
(一)对于2013年9月底完成建设的7个乡(镇)街:
3、4月份,办理施工前期的各种手续,落实配套资金(包括立项、选择施工图纸、招投标、地质勘探等)。
5月份开工建设。
8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对于2014、2015年完成建设的21个乡(镇)街。要提早做好预留建设用地、项目的选址、配套资金的落实等前期准备工作。
八、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成立文化广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实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工程按时、按规定标准完成。
1.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实行专项管理、专人负责。广场建设所需用地及施工招投标等,由各乡(镇)街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过程中,适时与体育局对接,按要求安装健身器材。
2.区文广局建立场地建设工作台账,每月通报一次工程进度,加强对各乡(镇)街场地建设的指导。
3.区体育局按场地规定内容,适时为各乡(镇)街配备体育器材及设施。
4.区财政局适时为项目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参与对广场项目的检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三)严格落实纪律。该项目属于区政府2013年度重点督办的惠民工程,相关单位应增强任务意识,加强协调合作,确保工程进度。对相互扯皮、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武清区体育局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
20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