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克服疫情影响拉动消费增长实施办法
按照《武清区关于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要求,为支持实体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繁荣武清消费市场,拉动武清消费增长,制定办法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幸福武清,乐购雍阳消费季
二、支持内容
发挥大型商业设施促消费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大型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业街等大型商业设施开展促消费活动和建设精品夜间经济街区。
三、适用对象
武清区行政区域内实体经营的大型商业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企业,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类型为大型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业街。
2.项目有统一的运营管理团队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2021年度零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纳统企业。
3.项目自持产权范围内在营门店50个以上(含50个)。
4.项目申报活动需以“幸福武清,乐购雍阳消费季”为主题。
5.项目申报的活动直接投入应不少于支持资金的3倍。
其中,申报夜间经济街区的项目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6.项目申报的夜间经济街区经营商户数量不少于50家,集聚中餐、西餐、酒吧、购物、娱乐、休闲等至少5种业态。
7.夜间经济街区应在申报项目建筑内和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户外空间举办。
8.夜间经济街区闭店时间不应早于22点。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精品夜间经济街区。对满足本办法适用对象,主街长度不小于300米或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经营时间超过4个月的精品夜间经济街区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街区设施设备建设、氛围营造、宣传品制作等内容。
(二)支持大型商业促销活动。
1.对满足本办法适用对象,且建筑面积超15万平方米或2021年度零售额达到15亿元以上的项目,开展周期1个月以上的精品促消费活动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促消费活动相关的宣传品制作、用品采购、设施设备建设等内容。
2.对满足本办法适用对象的项目开展周期1个月以上的促消费活动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促消费活动相关的宣传品制作、用品采购、设施设备建设等内容。
五、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备案申报。2022年7月31日前,申报项目的运营和管理企业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
1.包含活动主题、经营面积、商户数量、业态类型、营业时间、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措施和投资预算等内容的夜间经济街区或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
2.运营和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项目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体现项目建筑面积的有效证明材料)。
4.依照“2021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条件申报的项目需提供2021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制定专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预案。
6.大型商业设施促消费政策备案申报表(附件1)或夜间经济街区支持政策备案申报表(附件2)。
(二)预审评估。区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综合考虑项目承载力、投入力度、社会效益、经济贡献度、享受政策次数等五项情况,对备案通过的申请单位进行排序,2022年8月前确定备案名单并公布。
(三)材料报送。夜间经济街区或促消费活动结束后,各支持名单内商业设施运营和管理企业向区商务局提供如下材料:
1.能体现活动主题和效果的现场照片。
2.经营情况报告,包含客流量、营业额、商户数量、宣传报道情况等内容。
3.夜间经济街区商户名单(申报夜间经济街区支持政策项目提供)。
4.活动直接投入佐证材料,其中,发票应不少于拟享受的支持资金金额。
(四)拨付资金。区商务局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直接拨付扶持资金至相关企业。
六、夜间经济保障措施
为确保夜间经济街区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8]45号)、《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商市场〔2020〕10号)要求,健全夜间经济街区服务保障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武清区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商务局、区城管委、公安武清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区卫健委分管领导为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服务武清区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园区也要结合实际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制。其中,区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负责申报本政策的区级夜间经济街区备案联审组织推动,其余夜间经济街区和夜间经济活动由属地负责审核把关。
(二)加强精细化管理。夜间经济街区所在镇街园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有关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镇街园区要指导夜间经济活动主办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经营安全,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夜间经济活动期间主动做好相关企业管理服务,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支持企业户外促销、适度放宽商户外摆、放宽停车限制、简化活动审批等方面,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支持管理举措,不能图省事,“一禁了之”,层层加码。各镇街园区要参照本办法制定辖区夜间经济发展帮扶政策,在放宽管制、强化服务、资金支持等方面促进辖区夜间经济发展。
七、有关事项
(一)每个申报主体仅可享受一次政策扶持。
(二)通过备案并纳入备案名单的项目,经营期间应保证安全并本着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取消扶持资格。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6月30日废止。
(五)本办法由武清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型商业设施促消费政策备案申报表
2.夜间经济街区支持政策备案申报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