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车用成品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近期,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及流通领域对我区车用成品油及电线电缆等9类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服装、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化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车用成品油共9类产品。
对我区86家生产企业和28家经销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152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3.3%。
二、抽查结果
(一)服装
对我区各类成人及儿童(含婴幼儿)服装5家生产企业和3家经销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15批次,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6.7%。重点对商品使用说明(标识)、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纤维含量、纰裂、起球、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起球。
(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对我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7家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8批次,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2.5%。重点对气密、液压、跌落、提梁(环)强度、跌落、涂层完整性、爆破、变形、罐口尺寸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气密性能和耐跌落性。
(三)建筑装修装饰材料
对我区各类建筑装修装饰用涂料、胶粘剂2家生产企业和1家经销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5批次。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含量、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甲醇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总铅、可溶性重金属(镉、铬、汞)、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对我区各类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5家经销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5批次。重点对尿素含量、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化肥
对我区各类化肥4家生产企业和2家经销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6批次。重点对氮、磷、钾、总养分、氯离子、缩二脲、粒度、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对我区各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35家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40批次。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特定迁移量、最大残留量、微波炉耐温性、密封性能、跌落性能、耐寒性能、乙醛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对我区各类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29家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35批次。重点对感官要求、铅(Pb)、砷(As)、重金属(以Pb计)、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渗漏、渗漏性能、杯身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电线电缆
对我区各类电线电缆4家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4批次。依据产品标准或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车用成品油
对我区经销车用成品油17家加油站(点)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34批次。重点对车用乙醇汽油(E10)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物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密度(20℃)及车用柴油的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关注上述产品的质量状况,消费者如发现企业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情况,请及时举报。
附件:1. 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 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