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9120222MB1G867791/2020-007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武市场监管信201963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游泳场所

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武清区2019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武清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19528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游泳场所

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武清区2019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各类游泳场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我局法定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对辖区内各类经营性游泳场所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摸清辖区经营性游泳场所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情况,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违反相关登记事项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三、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时间及重点

即日起至6月底,对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领导小组,丁晓静副局长任组长,信用监管科、政务服务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科。由信用监管科牵头组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政务服务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信用监管科:制定我局工作方案,负责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指导各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违反相关登记事项法律法规的行为。

政务服务科:负责对经营性游泳场所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名单。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本所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摸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违反相关登记事项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按照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意识,有效规范游泳场所市场经营秩序。在开展摸底检查工作的同时,对经营者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理念。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政务服务科梳理经营性游泳场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情况,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名单报至信用监管科,名单内容应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经营范围、监管所。信用监管科将名单按镇街进行划分,发至各监管所以供参考。

各市场监管所应立即对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将检查情况填入《经营性游泳场所摸底检查登记台账》(附件)。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行为,要严格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属于无照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属于无证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及时移送审批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对违反登记事项法律法规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从重处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其他违反市场监管登记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市场监管所应于20196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初步检查的《经营性游泳场所摸底检查登记台账》和摸底检查情况,20196132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经营性游泳场所摸底检查登记台账》(累计)和工作进展情况小结,201962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最终《经营性游泳场所摸底检查登记台账》和工作总结。

附件:经营性游泳场所摸底检查登记台账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经营性游泳场所摸底检查登记台账.xlsx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528日印发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