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企〔2018〕2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明确如下:
主 体 类 型 |
存续 户数 |
抽查 比例 |
应抽 户数 |
定向抽查 (上半年重点领域抽查和排查非法集资方案名单中企业) |
不定向抽查 (截至2018年6月30日存续企业) | |
重点领域抽查 |
排查非法集资 |
抽取 户数 | ||||
企业 |
56212 |
5% |
2810 |
59 |
1428 |
1323 |
个体 |
43083 |
3% |
1293 |
0 |
0 |
1293 |
农专社 |
2156 |
3% |
65 |
0 |
0 |
65 |
一、抽取范围和比例
(一)抽取企业。企业抽查的范围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存续的企业,本次企业抽查包括“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定向抽查部分为上半年重点领域双随机抽查中已检查企业(59户不再检查)以及排查和化解非法集资方案名单中确定的检查企业(1428户);不定向抽查企业由各区局组织随机抽取,其中包含截至8月15日(含)补报年报企业(35户),此类企业直接确定为检查名单,共同组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的抽查比例为5%的工作目标。
(二)抽取个体、农专社。抽取范围为2018年6月30日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抽取户数为主体基数的3%。
二、完成时间及检查内容
本项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本次抽查工作应检查内容为《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中“登记事项检查”和“公示信息检查”两个类别共10个抽查事项。其中“公示信息检查”指检查2017年度年报和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其他应公示信息公示情况。2018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只进行“登记事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为保证抽查工作质量,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决定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委托第三方审计部门对年报信息和其他应公示信息进行审计,其余的企业及全部的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由各个市场监管所按照自身的管辖范围负责落实。
(一)企业监管科职责:负责组织推动此项抽查工作,并按照规定比例及方法抽取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对市场监管所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和监管委招标的第三方审计部门进行工作业务沟通,并对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类;负责抽查企业的各项公告的公开公示。
(二)监管所职责: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中“登记事项检查”和“公示信息检查”两个类别共10个抽查事项,根据不同主体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中相关要求对市场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表格,最终确定抽查工作结果。
四、检查方式
(一)委托检查。我局委托“国财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委采购计划对我局510户抽查企业进行审计,各单位审计企业名单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监管所应根据备查企业名单,确实筛选出非失联、已报送2017年度年报、实收资本较大、成立时间较长等情况较为复杂的企业实施审计),切实发挥委托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效果。各单位在检查工作中配合第三方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审计内容为2017年度年报信息以及其他应公示信息。请各监管所于本方案下发后10日内将审计名单报企管科汇总交付“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出现所报名单中企业不按时参加审计,各所要将差额部分即时调整补充。
各所按照抽查企业数量确定的审计企业数量(单位:户) | |||||||
汊沽港 |
崔黄口 |
大碱厂 |
大良所 |
杨村所 |
东马圈 |
豆张庄 |
河西务 |
29 |
51 |
31 |
17 |
50 |
11 |
16 |
16 |
华北城 |
黄花店 |
梅厂所 |
南蔡村 |
石各庄 |
王庆坨 |
城关 |
东蒲洼 |
25 |
15 |
28 |
31 |
21 |
18 |
59 |
92 |
(二)自行检查。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市市场监管委相关文件要求,公示信息抽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涉及登记事项的检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
(三)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本次抽查工作采取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各监管所需将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与被检查企业进行随机配对,原则上具有执法证的人员参加随机分组的比例不低于80%。
五、相关问题
(一)抽查检查发现存在应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应依据规定处理;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避免失职渎职。
(二)非法集资排查(第二次)委抽查的1428户中,154户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委要求这154户企业各监管所亦应重新检查,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企管科报送检查情况统计表,由企管科汇总报企管处。
(三)关于抽查企业管辖划分问题,各监管所要自收到名单后第一时间核对名单中企业地址是否属于本所管辖区域,有异议的3日内报企管科调整,3日内不报,视为无异议。
(四)鉴于目前尚未完成双随机监管软件,请各单位将检查结果填入“检查结果回填表(应填写表1和表2)”,并于10月26日前报送企管科汇总。汇总后的检查结果上报企管处交付软件公司上网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各监管所要积极发挥市场监管生力军作用,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拟定本所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保障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企业监管科要组织各所监管干部开展检查前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监管干部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检查方法、检查表格使用、企业应提交的要件及审查要点等,切实增强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避免行政风险。
(三)及时反馈信息,做好工作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应及时反馈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措施、方法、动态。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汇总工作,并于10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企业监管科。
(四)加强档案管理,规避行政风险。各市场监管所在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检查材料整理归档,做好痕迹化管理。企业档案须硬皮装订并于11月15日前交回局里,由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个体和农专社检查档案由各监管所自行整理装订后留存备查。企业检查档案硬皮由企管科提供,各所自行打印。
2018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