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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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大检查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9120222MB1G867791/2020-0061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维保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大检查督查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810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安全大检查督查的通知

724,一名小女孩儿由妈妈领着,在区内某商场乘坐自动扶梯时,被电梯“吃”住左脚,鞋子被夹在电梯梳齿板与梯级之间,吓得哭了起来。女孩儿的妈妈下意识的用力往上抱孩子,孩子的脚从鞋子里挣脱了出来,鞋子随即被运转的梯级卷了进去,女孩儿的脚才没有被卷进去。此次事故造成了小女孩儿的左脚大脚趾指甲掀起,被送到市儿童医院拍片、治疗。当时商场内购物的人很多,负面影响非常之大,也再次引起了大家对电梯安全问题的热议。事件原因是梳齿板梳齿缺失,造成梳齿板与踏板面齿槽深度间隙过大,人(特别是儿童)的鞋子和脚趾很容易塞入。商场物业公司、维保单位在自查、巡查、定期维保时没有尽职尽责,未能及时发现、更换合格的梳齿板,以致出现意外。此次事件令人后怕,如果小女孩儿的妈妈反应慢了一点,或者小女孩儿的脚从鞋子里挣脱出来慢了一点,或者小女孩儿的脚不能从鞋子里挣脱出来,一旦连鞋带脚卷入运转的梯级,必将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为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同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安生〔201612号)、市场监管委《关于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办〔201636号)的要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一次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大检查督查。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由局领导带队、监察机构及技术检验机构参加,对各单位在用电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7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二、检查督查要求

(一)对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的检查督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是否真正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并有效实施;对在自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列清单、建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开展电梯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巡查、定期检查并如实记录;各类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等。

(二)对电梯维保单位的检查督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电梯维保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的内容要求,规范日常维护保养行为并如实填写维保记录。

应作为重点部位进行维护保养内容包括:(其中设备运行状况、维修内容及部件更换情况还应如实记录)

1.设备及有关周围环境卫生清理,踏板齿槽内无硬质杂物;

2.有间歇运行功能的,入口处的自动启动装置可靠正常;

3.运行功能正常,无异常响声和振动,运行指示灯显示正常,围裙板及内外盖板连接牢固,无缺损螺丝,凸台和间隙符合GB16899规定要求;

4.扶手带出入口保护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5.扶手带运行速度正常,无毛刺和机械损伤;

6.启动开关、各急停开关功能正常,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周边护栏及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无损坏情况;

7.护壁板牢固可靠、完好无损;

8.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或胶带齿槽啮合深度间隙符合要求,梳齿板梳齿和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9.梯级、踏板与围裙板之间的间隙符合GB16899规定要求;

10.梳齿板、踏板、护壁板等定期维保后,应在背面粘贴日期标签(每次维修保养后必须粘贴);

11.驱动主机应固定可靠,螺丝无松动。主驱动链运行状态完好;

12.其他维保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内容。

三、检查督查方式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督查将采取检查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维保单位日常工作见证材料、现场随机抽查在用电梯的方式进行。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检查督查,不断强化电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以下6种行为严肃处理:

1.对存在问题隐患的电梯、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问题隐患电梯要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2.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电梯坚决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3.对不能保证维保质量、维保不规范的维保单位坚决处理,直至注销(吊销)维保许可证;

4.对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在用电梯坚决现场封存,并严厉处罚相关单位;

5.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的相关单位,坚决按规定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6.对其它达到法定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坚决对相关单位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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