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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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施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9120222MB1G867791/2020-0058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武市场监管器械20163


关于施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的通知

武清区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将自201621日起施行,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使本单位有关人员知法、懂法、守法。

二是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使医疗器械在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不良事件监测等方面有章可循。

三是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确保所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合法、渠道可控、贮存合规、使用规范、管理科学

特此通知。

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16114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 20161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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