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武市场监管法〔2015〕40号
关于组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所、各直属单位:
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组建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和单位如下:
一、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具体业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纪检监察科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三、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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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