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科、所(队)、中心、协会:
按照市监管委《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管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2014]386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我区市场秩序规范、商品质量可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力,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就“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科、所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保证24小时“双人双岗”,科、所长要坚守岗位。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履行交接,严禁擅离职守,私自外出,不得空岗、离岗,不得喝酒、赌博或参与不健康活动,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下午4:30前报班。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并按要求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值班司机要全时在位,保证随叫随到。
二、严格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两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不加请示擅自动用车辆,严禁开执法车辆到消费场所消费。放假前,各科、所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除分局统一安排用于机动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停止使用,车辆锁匙一并上交、集中保管(机关交办公室,工商所交所长),各所用于上下班的勤务车(含所长使用车辆),于放假前一天下午5点统一停放在分局大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停放位置,车辆锁匙一并交办公室保管,上班的前一天下午3点后开回本单位车辆。
三、抓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各科、所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节前,要对水路、电路、燃气、锅炉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在单位院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所有用电设备要切断电源。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随时对内部设施进行查看,保持好环境卫生的整洁,防止发生火灾、跑水、被盗等问题。
四、加强所属人员的管控。各科、所要加强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随时掌控所属人员在位情况,保证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出事件,能有不少于50%以上的人员出动。节日期间需临时外出时,要逐级请假销假,并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京,科、所长离开武清辖区,要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其他人员要向科、所长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时,走亲访友时,注意交通安全。
五、加强节前市场巡查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节前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对肉类、食用油、白酒和饮料的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巡查检查,对无证无照手续不全或超范围经营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科室要加强市场明查暗访,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保证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要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向好。
六、认真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严禁以赌博形式收受他人财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参与不健康的或非法活动。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于12月31日下午5点前,将元旦春节值班表通过OA上报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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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
2014年12月31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 201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