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项目承担单位:
将“附件天津市武清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按要求填报打印一份及电子版一份(注:纸件不需签字盖章,单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电子版U盘携带),于2020年10月13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农社科(区政府大楼E楼310室)审核。
注:1.项目各项指标等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不得变更;2.区财政实际拨款与原申报书不一致的,由企业自筹资金补足,投资总额不变,不得减少研发内容、降低考核目标和指标,若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接受区财政实际拨款金额,有权放弃本次项目立项(立项财政资金以公示数额为准)。
联系电话:59610219
武清区科技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