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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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947H/2020-001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武教〔2019〕111号
主    题 :
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11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天津市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薄弱区域,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潜在火灾隐患,做到防大火、控小火,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长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学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边志发同志担任,成员为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负责此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动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健全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核对整改情况,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火灾规律特点,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严禁私接线路充电,严禁乱停、乱放;要扎实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实训车间的隐患排查行动,加强危化品实验室管理,严格落实“五双”、“四无一保”管理要求,日常使用的危化品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校内餐饮服务场所要配备足够且完好有效的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烟道、排烟系统、燃气管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托幼点(含民办)、教育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完善对学校、幼儿园、托幼点、教育机构的末端监管。对于不能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确保隐患落实整改。

  (四)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电子屏、微信群等媒体平台,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造舆论、大张声势、大力宣传,动员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形成全民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要上好一堂消防安全课,让师生掌握防火和疏散逃生技能;对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明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同时,各单位要加大对保安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切实发挥一专多能作用,充实火灾防控一线力量。

  (五)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前,各单位要提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增加巡防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各单位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及时更新消防管理相关信息,客观地反映消防安全管理的全貌,有效地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服务,并按要求完成档案涉及内容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属地主管责任,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二是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消防隐患问题突出的二级部门负责人。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充分借助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等领域专家力量,发挥专业作用,开展专业排查,分类施策,靶向整改,以绝后患。三是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全区通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消防救援支队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各单位于全国两会结束后将工作总结发送至安全管理科邮箱wqqjyjaqk@126.com

  

  

  武清区教育局

  20191210

  

  附件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一、居民社区、高层公共建筑

  (一)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

  (二)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是否正常。

  (三)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避难层(间)是否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是否采用可燃材料包覆;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是否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标准;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四)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是否独立设置,在每层楼板处进行是否严密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或占用。

  (五)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用电负荷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是否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动用明火作业时,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六)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是否被机动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占用,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是否落实。

  2、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是否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是否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是否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6、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网吧、歌舞娱乐、旅游景点、星级酒店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是否落实;逐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内部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巡查,进行设施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单位“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建设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是否按照“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1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1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1次油烟道、集中培训1次全体员工。

  (三)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电梯等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功能及运行是否正常、灵敏有效;是否纳入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明确指示、警示标识;对于未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督促其尽快安装。

  (四)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间距、防火(烟)分区是否符合规定。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并在每层楼板处是否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是否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五)微型消防站是否按规定建立,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齐全,并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能够落实“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要求;是否落实微型消防站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是否加大夜间防火巡查力度。

  (六)接到火灾报警后,单位是否能够落实调动报警点附近值班巡视人员及员工迅速到场确认火情,并将情况反馈中控室,形成首批灭火救援力量;是否能够调动单位微型消防站等力量3分钟内到场,并形成第二批灭火救援力量。

  (七)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值班监控人员,是否落实每2小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单位内部巡检一遍,是否有巡检记录。

  (八)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公司是否制定应急疏散培训计划;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应急疏散职责任务,并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演练。

  (九)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平面疏散示意图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

  (十)单位内部是否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海报;单位员工是否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四个能力”和“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三、“多合一”场所、群租房

  (一)是否在生产、存储、经营的建筑内违规设置宿舍。

  (二)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

  (三)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四)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公共区域(疏散通道、楼梯)是否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六)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护栏等障碍物;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否签订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四、建筑施工工地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宿舍、临时办公等处是否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卧床吸烟等现象。

  五、室外荒草

  (一)是否落实高架视频监控、日常巡查检查等措施。

  (二)荒草连片、植被茂密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是否存在违规动火、焚香烧纸、烧荒燎荒、燃放爆竹等行为。

  (三)尤其在大风天气下,是否采取清除、洒水、打湿等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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