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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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评选2017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集体的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947H/2020-0007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武教〔2017〕15号

关于评选2017年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集体的意见

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的要求,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和改进中小学生表彰工作,根据市教委工作安排,区教育局决定于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在全区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开展评选市、区、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集体工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条件

(一) 小学“三好”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成为班级同学们的榜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现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要求。

(二) 中学“三好”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

(三)中学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独立工作能力强,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四)文明学生

文明学生要依据《文明学生考评细则》、《文明学生行为准则》进行评选,要严把质量关。

(五)“三好”班集体和文明班集体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文明和谐、积极向上。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评选比例

中小学镇(校)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15%评选,中学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镇(校)级“三好”学生总数的1/4评选。

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5%评选,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区级“三好”学生总数的1/4评选。

小学市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0.5%评选,其中毕业年级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本镇(校)小学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40%。

初中市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0.8%评选,其中毕业年级市级“三好”学生不得超过本镇(校)初中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40%。

高中市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总数的1%评选,其中毕业年级市级“三好”学生不得超过本校高中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40%。

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各镇(校)中学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1/4,必须在市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其名额含在市级“三好”学生总数当中,不另外计算。初中毕业年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不得超过该年级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1/4,高中毕业年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不得超过该年级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1/4。

文明学生:镇(校)级文明学生按学生总数的15%评选,区级文明学生按学生总数的5%评选(区级文明学生评选数额见分配表)。

“三好”班集体和文明班集体

中小学镇(校)级“三好”班集体和文明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20%评选(评选数额见附表)。区级三好(文明)班集体必须在镇(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确实优秀的班集体参加区级评选(推荐数额见附表)。凡被推荐的区级“三好”班集体,需填写《武清区中小学三好班集体登记表》、《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并报事迹材料1份,材料既要体现班级的具体事迹,又要突出班主任工作的水平和特色。上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字数为2000字左右。被推荐的区级文明班集体需填写《文明班集体统计表》一式两份。

以上诸项评选中的百分比原则上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计算原则计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区教育局将按市教委文件的评选比例要求统一测算分配。

本届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即2015—2016学年度、2016—2017学年度)的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即2014—2015学年度、2015—2016学年度、2016—2017学年度)的镇(校)级或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即2015—2016学年度、2016—2017学年度)的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三、评选原则、评选程序及报批时间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集体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的原则,使评选过程既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又成为学校引导学生学会全面、客观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过程,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教育学生的良好契机。因此,在评选过程中严禁由学校领导和教师指定,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方式由学生盲目评选。为此,特明确如下评选工作程序:

(一)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并掌握评选条件和要求;

(二)在班主任指导下,学生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方式提出候选人(班集体)名单;

(三)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在征求各学科任课教师和中学团委(团支部)、小学大队部教师的意见后,将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四)经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务会或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五)学校将通过的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张榜公示;

(六)公示后,在未有异议的情况下,学校要正式填写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天津市中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天津市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武清区中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武清区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并连同花名册纸质版(花名册纸质版为市、区级汇总名册)一式两份及花名册电子版(花名册电子版只要市级名册)于4月5日、4月6日报区教育局德育科审批;

(七)待市、区级《中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审核批准后,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同时,学校张榜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行表彰,宣传“三好”学生的事迹;

(八)文明学生和三好(文明)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与“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同步进行,一并报区教育局德育科。

四、其它评优项目

“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

“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优秀学生、优秀集体的评选与“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同步进行。各单位要评选推荐近期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涌现出的“见义智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此三项为事迹类别)等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雷锋精神,事迹比较突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个人或集体每单位限报一样一个)。要求事迹真实、感人,在近两年内有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凡被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优秀学生、优秀集体,需分别填写《武清区中小学“学雷锋 树美德 做新人”优秀学生登记表》、《武清区中小学“学雷锋 树美德 做新人”优秀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撰写事迹材料一份,附在登记表后,与“三好”学生有关材料同步报区教育局德育科参评。

五、工作要求

评选“三好”学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的有力措施。也是广大师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在评选过程中要切实把好质量关,做到实事求是,要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的表现综合起来全面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要防止单纯按学科分数评选的做法。对于重智育轻德育、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应坚决、及时给予纠正,使评选工作健康发展。

(二)严肃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镇(校)要依据区教育局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集体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工作方案,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评选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防止简单草率走过场,正确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三)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区教育局评选文件、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校校务公开栏及师生活动较为集中地区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学校档案,以备检查。

(四)评选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补办审批手续。

附:1.2017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7年文明学生、三好(文明)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2017年“三好”评优报批时间安排表

4.2017年“三好”评优系列表格明细目录

2017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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