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公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的通知》(津工信运行﹝2017﹞35号)的要求,在区内开展了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2017年执行《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保证金项目的单位有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收取项目名称均为投标保证金;区发改委、区农委和区教育局,收取项目名称均为履约保证金;区环保局收取项目名称为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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