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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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落实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工作机制(2023—2025年)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867X/2023-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
主    题 :
金融\地方金融发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对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部署,凝心聚力落实区委“3+1+1”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链建设水平,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天津市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区委“3+1+1”工作思路,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政策机遇,坚持“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围绕梯度培育为主线,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动我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不断提升我区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带动引领我区全面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目标

全区企业上市数量、储备数量、市值增量实现“三个倍增”。

一是上市数量倍增。20232025年,我区要确保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家,在此基础上全力以赴求突破,实现全区新增5家的倍增目标,其中2023年新增1家、2024年新增2家、2025年新增2家。

二是储备数量倍增。按照市级要求,“在审辅导”项目数要至少达到当年和次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合计数的3倍,“重点后备”项目数要至少达到三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的4倍,“储备培育”项目数要至少达到三年新增上市企业目标的20倍。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在审辅导企业、重点后备企业、储备培育企业动态保持在2023年不低于9家、20家、100家;2024年不低于12家、20家、100家;2025年不低于12家、20家、100家。

三是市值增值倍增。全区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实现倍增。

三、工作举措及职责分工

(一)编制项目清单

按照统一标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储备培育一批、重点后备一批、在审辅导一批”项目库,武清区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上市办”)汇总形成全区“三个一批”上市项目清单,并按季度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每季度对各自辖区、行业内企业进行筛选,并将符合条件企业向区上市办反馈,及时更新项目库,以实时反映上市进展。

筛选企业要重点分析研判经营情况、创新情况、发明专利情况等关键指标,着重从武清区重点培育的智能科技、生物医药两大产业集群开展主动挖掘;利用好券商、私募股权基金等推荐渠道,全面加强企业排查和实地调研核查,将有上市意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规模和成长潜力的企业纳入“储备培育”项目库,全面做大做实做优全区上市工作“塔基”。(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二)开展育苗提升行动

对纳入“储备培育”项目库的企业,从提升能力和完善体系两个方面切实提高培育水平。

邀请交易所、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以“储备培育”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秘书和财务总监4位核心人员为主体,开展上市挂牌必需知识培训和合法合规经营政策培训,牢固树立资本运作及规范发展理念。培训课程设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场培训,平均每位企业核心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或活动,3年培训目标覆盖400人次。(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区上市办牵头为纳入“储备培育”项目库的企业建立台账,从信用维护、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社保缴纳等方面做好合规经营引导和规范,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真实需求并有针对性进行支持,在相关资格认定、项目立项、资金补助、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资源倾斜。(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各成员单位)

经过培育提升,筛选出预期在13年内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将其纳入“重点后备”项目库。

(三)开展择优输送行动

对纳入“重点后备”项目库的企业,从基地服务、包联服务和融资服务三个维度做到服务全覆盖。

基地服务全覆盖。区上市办统筹,制定“重点后备”项目库企业的服务方案并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天津基地工作机制,加深与香港交易所等境外资本市场合作,通过线上对接、联合走访和解决问题协调会等形式,每年“一对一”服务企业不少于9家次,陆续对重点后备企业实现精准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武清开发区)

包联服务全覆盖。对进入“重点后备”项目库的企业,实行区级领导包联服务制度,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土地、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开展顶格保姆式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和工作推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坚持及时、便捷、快速原则,能在镇街园区层面协调的,在镇街园区层面快速协调解决;镇街园区协调有困难的,及时提请区上市办协调解决。对存在合规经营风险隐患的,提前警示并及时组织整改;对库内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对被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及时出具书面证明文件。实行“一企一案”,加快推动企业有序开展上市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阶段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确保企业可以按照计划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融资服务全覆盖。组织海河产业基金、天使母基金等市级引导基金及优达海河、海河建茂等武清区产业基金,对“重点后备”项目库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做到全面筛查、能投尽投。积极将“重点后备”项目库企业推介给国家级产业基金和各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头部知名专业投资机构。利用产业链主办行“金融便利店”和融资服务专员机制,积极摸排“重点后备”项目库企业的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需求,为入库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武清开发区)

对于具备条件的“重点后备”项目库企业,要择优输送、大力推动其尽快向天津证监局辅导备案、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区上市办力量,该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局,作为企业上市工作牵头单位,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应急局、区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为成员单位。区金融局要加大谋划、协调、推动工作力度,加大对各成员单位上市工作的督导。同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区级工作机制和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工作目标计划与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督促落实

区上市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上市工作会议,通报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每季度进行一次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及时将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先进经验、创新做法或其他工作进行过程中必要的相关信息通报区上市办,区上市办汇总形成工作专报、信息简报等通报各成员单位,实现“合力建设,统一共享,协同推进”。各成员单位要逐户锚定目标企业、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加强对企业培育的全流程服务,确保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各成员单位)

(三)加大协调支持

“在审辅导”“重点后备”项目库企业,建立“见件即办,限期办理”工作机制,统一由区上市办出具企业协调函,相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直接开具各类合法合规证明文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其他工作函件。依法依规优先支持办理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中的项目审批、资产转让、土地房产变更、税费减免、产权确认等事宜,规范处置证照补办、国有股权转让等事项。及时解决用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支持本地媒体、专业媒体等媒体资源向“三个一批”项目库企业倾斜,优先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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