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讨论稿)的请示》(武水报〔2023〕80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排水规划》”)。
二、《排水规划》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根据《排水规划》详细编制本地区的排水专项规划。
三、你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要加强《排水规划》的落实,明确近远期建设时序,系统开展近期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提升武清排水防涝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四、《排水规划》是本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