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经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1993年-2010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已被新文件代替、已按上级文件执行等55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文件通知如下:
一、批转县财政局拟定的《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武政发〔1993〕41号)
二、《武清县一九九三年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武政发〔1993〕70号)
三、《武清县一九九三年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武政发〔1993〕77号)
四、《武清县一九九三年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武政发〔1993〕84号)
五、《关于调整排灌水费价格和改革征收办法的决定》(武政发〔1993〕87号)
六、批转县广播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129号令的报告》的通知(武政发〔1993〕89号)
七、批转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部分单位预售住房参加房改处理意见的呈请》的通知(武政发〔1994〕15号)
八、《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武政发〔1994〕45号)
九、《武清县合作建房管理办法》(武政发〔1994〕64号)
十、批转武清县物价局、规划土地管理局《关于执行<关于解决历史性违章用地问题的若干规定>的报告》的通知(武政发〔1995〕6号)
十一、关于批转县广播电视局制定的《武清县实施有线电视设施保护规定》的通知(武政发〔1995〕21号)
十二、《武清县合作建房实施细则》(武政发〔1995〕24号)
十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武政发〔1995〕34号)
十四、《武清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武政发〔1995〕57号)
十五、《武清县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发〔1996〕42号)
十六、《关于县级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决定》(武政发〔1997〕31号)
十七、《武清县房改购房出售管理办法》(武政发〔1998〕65号)
十八、《武清县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镇)活动实施方案》(武政发〔1998〕66号)
十九、批转县民政局《武清县实施〈天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排意见》的通知(武政发〔1998〕84号)
二十、《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意见》(武政发〔1999〕11号)
二十一、《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农民住宅小区的实施办法》(武政发〔1999〕44号)
二十二、批转县环保局《关于县城建成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意见》的通知(武政发〔1999〕52号)
二十三、批转县环保局《关于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意见》的通知(武政发〔1999〕53号)
二十四、《武清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武政发〔2000〕13号)
二十五、批转县规划土地管理局拟定的《武清县地名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00〕14号)
二十六、批转县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兽药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00〕15号)
二十七、《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政发〔2000〕37号)
二十八、《关于印发天津市武清区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清政发〔2001〕5号)
二十九、批转区教委《关于调整城区增加教师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津武政发〔2001〕26号)
三十、《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经济区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津武政发〔2001〕36号)
三十一、《关于印发武清区城区撤村建居后居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清政 〔2003〕69号)
三十二、《印发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清政〔2003〕79号)
三十三、《关于印发武清区国有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3〕84号)
三十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清政〔2004〕4号)
三十五、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拟定的《武清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4〕8号)
三十六、《关于印发武清区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清政〔2005〕3号)
三十七、《关于印发城区管网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5〕5号)
三十八、《关于印发武清区禁止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5〕21号)
三十九、《关于印发武清区2005-2007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武清政〔2005〕22号)
四十、《关于印发天津市武清区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清政〔2005〕23号)
四十一、《关于印发武清区撤村建居居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清政 〔2005〕25号)
四十二、《关于印发武清区已撤村建居村街居民社会保障调整补充办法的通知》(武清政 〔2005〕26号)
四十三、《关于印发武清区城区撤村建居居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武清政 〔2005〕27号)
四十四、《关于印发武清区已撤村建居村街居民社会保障调整补充办法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武清政 〔2005〕28号)
四十五、《关于印发武清区撤村建居养老人员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清政 〔2005〕29号)
四十六、《关于印发武清区2005-2010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武清政〔2005〕47号)
四十七、《关于印发武清区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6〕9号)
四十八、批转区卫生局拟定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武清政〔2006〕24号)
四十九、批转区环保局《关于对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责令限期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武清政〔2007〕31号)
五十、批转区卫生局《关于调整武清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相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武清政〔2007〕45号)
五十一、《印发武清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8〕21号)
五十二、《印发武清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清政〔2008〕23号)
五十三、关于转发县老龄委等单位拟定的《关于为高龄老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武政办〔1996〕10号)
五十四、转发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武清政办〔1999〕6号)
五十五、转发县房地产管理局拟定的《关于在小城镇建设中规范房地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武清政办〔2000〕10号)
五十六、转发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清政办〔2000〕16号)
五十七、转发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取消各种押金的通知》的通知(武清政办〔2002〕17号)
五十八、转发区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小汽车购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武清政办〔2002〕19号)
五十九、关于转发区房管局《关于加强房屋拆除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武清政办〔2004〕8号)
六十、转发区环保局《关于认真贯彻<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武清政办〔2004〕22号)
六十一、关于转发区房管局《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武清政办〔2005〕7号)
六十二、转发区环保局、区监察局等十部门《武清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清政办〔2007〕12号)
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