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市武清区康之源
餐具清洗服务中心等5家环境违法企业
予以关闭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环保部门调查发现,天津市武清区康之源餐具清洗服务中心等5家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且经环保部门多次处理而不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7号令)和《天津市关闭严重污染小化工企业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第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天津市武清区康之源餐具清洗服务中心等5家环境违法企业立即予以关闭。
各企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天津市关闭严重污染小化工企业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关闭及善后工作,确保被关闭企业无法再恢复生产。各有关单位依法撤销其违法取得的各类证照和行政许可。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