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区政府  >  武清政
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1X7/2021-0034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2017〕3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贯彻中医药

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1228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镇街医院、卫生院至少能够提供10项、村卫生室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我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通过中医药预防保健让百姓不生病、少生病,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居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进一步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搭建“通武廊”中医药交流合作平台,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建成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以镇街医院和卫生院的“国医堂”、村卫生室为主体,以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国医堂”建设,规范中医诊疗技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3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区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妇幼保健医院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4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落实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区卫生计生委、区行政审批局分别负责)

5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加强基层“国医堂”信息平台建设,功能覆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并与各级医疗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我区中医信息化建设水平。(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力度招聘中医药人才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紧缺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水平。(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

2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基层卫生人员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鼓励基层西医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运动和八段锦、五禽戏、六字诀等健身气功。(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参与)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依托区中医院整理完善治未病理论体系,建立系统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推介一批效果明确、经济实用的方法和技术。强化区中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三伏贴、三九贴、膏方等治未病技术方法的规范和培训。鼓励区中医院、镇街医院、卫生院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分别负责)

3发展“医养结合”事业。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依托区中医院,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支持区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分别负责)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打造北运河畔中药材观光基地,建设集种植、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中药种植基地,实现中药材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种植,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草药良种种子、种苗种植加工示范、中药文化科普及城市观光旅游为一体的旅游基地,逐步推进中医药特色旅游产业的开发,打造我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区卫生计生委、区商务委分别负责)

(四)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

1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全面系统继承我区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强名医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人力社保局参与)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

1加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医诊疗规范,中医病历、处方等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要符合《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电子病历书写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床炮制、煎煮等,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工作,促进中药饮片合理使用。(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2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加强中药生产和经营企业中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采购程序,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六)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发掘和整合我区中医药文化资源,以武清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发挥传承中医药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鼓励创作和推广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并纳入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和舞台艺术表演以及出版计划。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3实施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工程。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区卫生计生委、区新闻中心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

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区行政审批、民政、人力社保、商务、体育、文广、新闻中心、教育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

(二)完善标准和监管。

在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标准制定,同时筛选我区优势服务项目制定地区标准。推进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

支持区内“两台一报”、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组织举办或推荐参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非遗展会,为传统中医药类非遗传播、交流、展示搭建平台。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