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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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1X7/2021-0021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2018〕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修改和废止依据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武清政〔2023〕10号)》废止该文件
有   效  性 :
失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8420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

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水平,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10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为原则,以安全武清建设为目标,以提升应急能力为主线,以强化源头预防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着眼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努力实现应急体系建设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园区在应急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职责。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源头预防管控与应急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坚持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和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信息报告工作,完善应急决策指挥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资源的基础上,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全方位协同联动,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促进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多方参与、共同应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应急体系建设方式,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强社会宣教,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主动参与应急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

着眼构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加快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增强组织领导、预案实战、监测预警、舆情宣传、应急指挥、协调联动、综合保障、抢险救援、现场处置能力,使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新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指挥协调能力。

1.健全区级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区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区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并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备人员名册及联系信息,确保各单位、各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

2.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各镇街园区要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备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明确工作部门或者指定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向所在地镇街园区报备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等基层组织的应急体制和机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2人,向所在地镇街报备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完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逐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多层次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的应急联动格局,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强与驻军部队、武警部队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军地协同联动机制,增强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借助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合作之机,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通武廊”应急管理合作、联合应急处置、信息交流和重要信息情报会商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应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并共同做好预警发布、灾情研判、应急响应等应急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全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将应急管理法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课程。

2.认真落实应急管理政策文件。全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武清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着眼于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

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值守应急、信息报送、队伍管理、应急响应、物资保障等工作制度,明确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应对措施。各镇街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抓紧梳理本单位相关制度,为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要及时总结评估,加紧修订和完善,全面促进应急管理水平迈向新台阶。

(三)加强预案管理建设,提升科学应对能力。

1.提高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市总体预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区总体预案进行重新修订,根据安全风险和应急资源变化的新情况,着力完善预警发布、现场指挥、应急联动、舆情应对、应急资源保障等工作机制。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园区要根据区总体预案及实际情况对区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及基层单位预案进行重新修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交通、电力、供热、供水、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发生瘫痪的极端情况,研究细化流程图、联络表、保障方案等内容。基层和单位应急预案要突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疏散避险等第一响应作用。2018年底前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新一轮的修订工作。

2.强化应急预案执行检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范预案启动程序,建立预案执行台账,对因不落实预案要求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并将本年度预案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平台、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事件及时处置。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等,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检查。

3.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启动和组织程序。严格落实专项应急预案每2年演练1次、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演练1次和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演练1次的要求,通过演练检验预案、检查队伍、检测装备。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研究,探索将大数据、云计算和情景模拟等技术在预案推演中进行运用,推动应急演练科学化、高效化、实战化。

(四)加强预警防范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探索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完成辖区内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逐步制定风险隐患排查登记、分类分级、评估治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等具体操作规范和指导文件。要加强对本区域、本单位相关历史资料、技术资料和风险隐患情况的收集整理,科学编写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分析报告。

2.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工作,定期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专项检查和排查,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扩大的风险隐患,要严防死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加大督促隐患整改力度。根据市级、区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扎实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实行挂账销号。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调解处理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稳定事件的矛盾纠纷,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4.逐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并发挥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预警作用,覆盖重点预警发布责任单位,并延伸到各镇街,不断提升城市运行安全预警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机制,做到对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快速预警。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区应急指挥中心与网络舆情、公安、消防、卫生、水务、安监、环保、气象等重点职能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定期研判预警信息,保证预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五)加强值守应急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各镇街园区值班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不断加强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加强政务值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夯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基础。区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各镇街园区、各单位值班工作的抽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段的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提高处置效率。

2.规范信息报送要求。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探索利用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多种手段,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研判、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遇有突发事件要即接即报、边核边报、阶段续报,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第一时间向区应急办(区政府值班室)报告,并在40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区应急办(区政府值班室)要及时汇总、即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迅速传达区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抓好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20分钟内电话反馈,40分钟内书面反馈。

3.完善医疗救援条件。建立健全“国家—市—区”三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各级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同时,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为基础,积极推进我区紧急医学救援站点位建设,形成市、区两级紧急医学救援网,切实承担起重特大伤亡事故现场救治、运转和后方收治的任务。

4.提升现场处置能力。遇有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并迅速将事故情况向区应急办(区政府值班室)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区应急办(区政府值班室)及行业主管部门接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现场处置工作方案,调动社会资源和应急力量,全力组织救援行动。当事态升级或超出区级应对能力时,由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调动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接受市指挥部统一领导。

5.加强社情舆情引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及时通过网上发布、解答、跟贴,澄清事实,严控恶意炒作,严防舆论激化。健全完善区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为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导权赢得先机。

(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抢险救援能力。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消防武清支队,融合各相关职能单位,采取“一队八组”形式,组建人数不少于160人的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并配足配齐装备,强化队伍训练,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城市生命线保障、反恐等专业应急队伍以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装备水平、专业化救援能力和专业化训练水平,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

3.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区域、行业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类型、程度,采取内选外聘的方式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建立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提供决策咨询,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形成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机制,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进行会商、研判,分析预测公共安全形势,充分发挥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4.加强社会志愿者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市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政策措施,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开展科普宣教、抢险救灾、隐患排查、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以及参与人员转移安置和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综合保障建设,提升应急支撑能力。

1.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按照“整合资源、分步开发、注重实用、不断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商系统、水位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数字无线通讯系统、小型便捷移动视频指挥等功能设置。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原则,以区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将全区各级各类平台资源整合到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发挥指挥作用。加大对镇街园区、单位等基层基础平台设备的投入,形成全区上下互联互通、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应急平台信息内容,建设风险隐患数据库。并依托平台专业运维队伍,利用软硬件技术进行环境检测和网络防护,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2.提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完善区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及相关制度,认真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维护工作。积极配合天津市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动态电子数据管理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市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报送数据信息。采取预签协议的方式,与大型超市签订预采购协议,实现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同时,做好各类可利用民间抢险物资统计、登记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时可依法紧急征用,并及时给予经济补偿。

3.提升重要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全区供水、电力、燃气、供暖、交通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相关责任部门,要优化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用户的应急保障措施,增强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紧急恢复功能。要将应急避险需要纳入到城市建设规划中,加强对人口密集型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地区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武清区城乡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由专业部门编制专项规划,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依据。以文化公园作为Ⅱ级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城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馆设置区域性临时场所,在24个镇域开辟临时紧急避难场所,实现镇域全覆盖,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避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依托公共通信网、卫星网、微波等多种传输手段,加强区应急指挥中心与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间的通信畅通。

4.提升交通应急运输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系统应急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和公路运输能力应急调度机制。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政府向社会征用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的保障机制。2018年底前,配合市交通集团,组建客运应急抢险队和货运应急抢险队,确保遇有紧急任务能随时集结,完成应急抢险运输任务。

5.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建设水平。各镇街园区要扎实推进以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资料和应急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区应急办将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统筹、指导、检查,切实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区域和部门特色,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整合资源,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6.提升应急科普宣教培训水平。充分利用“两台一报一网”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宣教,以宣传片、公开课、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为群众传播应急知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水平。依托专业机构、行业部门,结合工作实践,强化政府部门应急管理培训力度、深度和广度,制定科学培训方案,建立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和应急指挥能力、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和组织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方案落实。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区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任务落实。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和重点项目的分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落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资金落实。

区财政局及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加大对应急管理公共产品和服务支出的投入。完善应急管理储备金制度,坚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严审慎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完善考核评价,严肃追责问责。

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应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区应急办将加大对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对不落实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危害扩大、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和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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