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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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武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1X7/2021-000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202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武清区

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武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长:倪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吴丽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员: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

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全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二)审议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重大问题、改革任务和工作方案。

(三)统一部署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重要改革任务、重点工作方案。

(四)指导、推动、督促改革任务和工作方案的组织落实。

(五)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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