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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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11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287/2020-0007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政〔2014〕29号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11处区级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武清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历时四年开展文物调查,通过宣传发动、田野调查、资料整理三个阶段的工作,形成了文物普查成果。经武清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区文广局上报的《关于公布11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现予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武清区11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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