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的依据和目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为保障民生和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时回应广大群众需求,文明城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民生安全和依法行政管理做出的新要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区禁燃限燃通告。
二、《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主要内容及要点
该《通告》明确规定了武清区禁止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及时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工作举措、宣传引导、带头执行、违规处罚等内容。
三、为保障《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顺利实施,主要采取的保障措施
《通告》下发前,区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同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各成员单位依照工作职责分工,从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宣传发动、打击查处等方面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顺利实施。
四、此次《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与之前的政策的不同
为确保我区不出现重污染天,新增“在未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情况下,一旦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辖区空气质量明显快速上升,并已接近中度污染水平时,区内立即启动紧急管控措施”。
五、相关内容解释
1、烟花爆竹禁燃限燃通告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都是哪里?
(1)武清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客运站、公交站,火车停靠站点(包括城际武清站),所有河道沿岸建设的亲水平台、码头及各类交通枢纽;按照《铁路安全条例》中规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域内(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高速铁路不少于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高速铁路不少于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高速铁路不少于15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高速铁路不少于20米)。
(2)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道路、桥梁、地道、涵洞、隧道、输变电设施、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施、燃气站、燃气管线、煤气调压站及其他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木柴堆、柴草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的范围内。
(3)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4)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及建筑工地。
(5)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消防部门确定的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周边60米范围内,其他部位高于24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
(6)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居民小区、公路沿线等区域的绿化草坪,以及培育树木幼株或农作物幼苗的苗圃园地等重点防火区。
(7)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级、省(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津北森林公园(隔离护栏封闭区内)及全区各街镇储备林、树林等区域内。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产业园区厂区内及周边。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什么意思?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测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的为黄色预警;预测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的为橙色预警;预测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的为红色预警。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均实行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到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经营商店、小摊小贩处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以确保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2)购买有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警示语、燃放说明和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产品外观应整齐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浮药,管壁不松软。
(3)不要购买、燃放由专业技术人员燃放的A级产品(民用产品为B、C、D级,每个产品外包装均标明产品级别);不要购买天津市禁止销售、燃放的掼炮、擦炮、拉炮、神鞭、串天猴、双响、彩珠筒等危险性大的产品。
(4)切勿将烟花爆竹侧放或倒置,应轻拿轻放,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消费者自用烟花爆竹临时存放应注意防火、防潮、防小动物,禁止与易燃易爆物品相邻。
(5)国家规定禁止酒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室内、楼道、阳台、架空电缆下方燃放;不得对人、对物燃放。
(6)不同类别的烟花爆竹燃放要求不同,燃放前请仔细阅读产品燃放说明、警示语;燃放时应将烟花直立向上置于平地放稳,四周夹紧。
(7)应侧身点燃烟花爆竹引火线,切勿将身体置于烟花爆竹上方,点燃后应撤离到安全地点观赏;其他观赏人员应按烟花爆竹燃放说明、警示语距离要求观看。
(8)不要燃放短引线、断引线烟花爆竹,15分钟内不要靠近熄引、闷引烟花爆竹;不要将熄引、闷引烟花爆竹放入衣袋或拿回家中。
4、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怎么解释?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责令停止燃放,并予以处罚。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和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物品肇事、非法经营等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