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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武清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2-06-29 13:45


为适应新形势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需要,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天津市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预案》自2014年印发以来,在指导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不断深化,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气象灾害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三是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践中,《预案》分级管理不精细、运行机制设置不科学、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逐步显现。根据市-区两级有关规定,区气象局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由区司法局进行了法律审核。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名义印发实施。

二、《预案》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理念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各级党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各部门的联动,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形成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力。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落实行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坚持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各相关镇街、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三、《预案》重点对那些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工作原则将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理念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总目标、总方向,将“加强各级党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作为首要工作原则,明确预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组织体系基于气象灾害发生发展及致灾特点,突出预防为主的防灾减灾理念,参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武清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更名为“武清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三)职责分工。基于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职责调整,以及近年来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实际需要,对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调整,强化协同联动、协调衔接。完善区级应急机构职责,突出层级管理,夯实镇街气象防灾减灾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落实。

(四)预警信号。按照天津市气象局业务指导意见,参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增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对暴雨预警信号标准予以修订。

(五)响应分级。参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雷电、冰雹、高温、霜冻、霾5种气象灾害各级预警信号的响应等级均调整为Ⅲ级响应。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三级预警信号的响应等级由Ⅱ级响应调整为级响应。根据市气象局行业专家意见,结合本区气象灾害的特点、影响范围、致灾程度和应对工作实际,另将大雾各级预警信号的响应等级均调整为Ⅲ级响应。

(六)响应措施。进一步规范、细化气象灾害类别,新增 “雷雨大风”的响应措施,根据成员单位职责变动,调整“分灾种响应”响应部门和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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