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局对《天津市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征求了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的意见,经沟通达成一致。本次修订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
一是新修订的《预案》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黄、橙、红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取消了原有的蓝色预警,改为由市生态环境部门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是将原橙色预警条件“预测AQI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与上一年持平;橙色、红色预警期间个百分点。
三、《预案》突出精准治污
一是聚焦涉气工序。由原来的对涉气企业停产限产调整为只对涉气工序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其他工序可正常生产。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对于同一行业企业的减排比例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划定不同的减排比例。对于工艺技术先进、超低排放的企业少减排或不减排;对于工艺装备落后,污染排放高的企业提高限产比例直至停产,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治理。
三是突出保障民生。明确提出涉及民生、承担供暖或危废处置的企业,可不采取应急限产措施。
四是制定正向激励导向政策。将环保“领跑者”鼓励性政策写入预案,对于装备水平先进、环境管理水平高、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领军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不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