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蒲洼街杨村十中学校门口绿化带开口建议,经会同区城管委、公安武清分局研究答复如下:
城区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开口等审批手续由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武清分局交管支队或属地镇(街道)负责,按照“谁受益,谁申请,谁建设”的原则,建议杨村十中作为建设主体按程序向各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东蒲洼街杨村十中学校门口绿化带开口事宜。
(单位公章)
2025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 刘孕晖 联系电话: 2933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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