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经我委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供电公司研究答复如下:
一、定期公布全区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
近年来,我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迅速,截至今年4月底,全区已累计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9077个,装机规模393.24兆瓦。为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区内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我委会同区电力公司积极落实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3〕200号)有关要求,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武清供电分公司对我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进行定期(按季度)评估,并形成《武清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报告》,报告将全区分布式电源接入范围,根据电网承载力评估后形成红、黄、绿3个区域,旨在有序引导项目开发,防止项目过度接入导致电网空间容量不足。为扩大电网承载力报告的社会知晓面,我委会同电力公司在区政务网、国网天津市供电公司门户网站、属地内电力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并组织镇街做好宣传,有力保障了电网的安全性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的合理性。
二、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规范管理
随着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快速发展,全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光伏企业通过屋顶租赁、融资租赁、设备租赁等方式,冒用自然人名义申请光伏并网,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为进一步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屋顶光伏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我委联合区供电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区自然人自行开发屋顶光伏项目的通知》,通知下发后有效防范了企业冒用自然人开发屋顶光伏这种现象,规范了企业开发屋顶光伏秩序。
三、光伏设备及安装工艺质量把控情况
为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 号),《意见》中对光伏设备,光伏组件等做出了规范。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光伏市场产品开展技术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 ,完善技术质量管理政策 ,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产品未达到市场准入标准的制造企业 ,予以公告。
关于光伏项目安装工艺质量把控问题,2023年12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22 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22 〕 21 号)拟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光伏 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四、稳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开发
2021年10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做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开展整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行政区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和滨海新区,我区未列入试点区。2023年4月20日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我委向区农业农村中心、区住建委、区工信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供电公司等单位征求我区能否开展整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得出的结论是现有房屋质量、寿命参差不齐,大范围开展建设条件不成熟,不适合整体开发。
下一步,我委结合您的工作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开发,合理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推动我区可再生能源产业做大做强,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人员:李文彪
联系电话:8213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