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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第六届四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6-03 12:01

李淑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桩使用情况的建议提案,经会同区住建委、区供电公司等部门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桩使用情况的建议表示感谢,感谢您对该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群众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逐步增大,为解决好群众充电问题,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统筹推动全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居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是加强摸底调研。每年年初,区发改委组织对全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各镇街园区结合辖区规划与居民充电需求,形成年度建桩计划,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持续动态推动全区公共充电桩建设。

二是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委会同区供电公司等部门连续五年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前,我区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10000台。其中,民心工程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8700纯电动公交公共充电桩52高速公路公共充电桩4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充电桩200、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充电桩1600余台初步构建起覆盖产业园区、高速城际、国道交通和热点地区、居民小区的绿色能源充电服务网络。

三是严格落实规划要求为满足群众充电需求,规划审批部门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在规划通知书中明确提出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即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建不少于10%的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社会停车场不少于10%的停车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公交场站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四是完善充电设施服务管理。供电公司始终坚持24小时服务不打烊”的服务理念,做好缺陷处理、应急恢复、咨询解答、保障服务以及后期的设备升级改造等工作。村(居)委员会物业公司或供电公司等充电运营企业通过张贴提示标识、设立提示标志和增加巡视人次、利用人工干预等方式,劝导燃油车占位车主和充满电后仍占车位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及时挪车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充电需求。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会同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各新闻业务板块自身特点和优势,综合运用消息、微视频、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使用政策、使用方法全面提高群众对充电桩的知晓率。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新能源汽车规范停放和充电安全的宣传普及,报道新能源汽车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的危害,普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知识,提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区发改委将持续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园区不断完善我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网络,为新能源车主安心出行“护航”。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真诚感谢!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武清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人员:何晓雪 

联系电话:8213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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