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双碳”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经会同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和区农业农村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产业规划、项目谋划、产品设计、生产运行等全过程 ,挖掘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构建低碳工业体系。2024年 ,计划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家 ,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家 ,力争培育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2家。
二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立国家、市、区三级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 ,结合全区工业绿色单位创建实际 ,制定《武清区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同时 ,建立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库 ,力争新创建一批国家级、市级绿色制造单位。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 ,为新能源企业碳资产提升打好基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我区组织存量和新建光伏、风电项目业主及时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注册账户建档立卡。建档立卡项目经电网企业初审、能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 ,将参与后续绿证核发、绿电交易等环节 ,为提升企业碳资产将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大力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近年来 ,我区为实现国家“双碳”战略 ,不断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动 ,截至目前 ,我区共有28个风电、渔光互补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获得市级部门批准 ,纳入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涉及19家企业 ,覆盖全区20个镇 ,总装机规模2189.9MW ,总投资约136亿元。另外 ,我区还累计备案(含并网发电)分布式光伏项目8187个 ,总装机规模335.61MW。项目全部建成 ,初步估算年发电量可达41.78亿kWh ,折算对应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量51.34万吨标准煤 ,折算对应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所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36.94万吨。展望未来 ,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将为我区创造可观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五是积极打造新型储能项目。新型储能设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 ,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地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 ,我区不断加大力量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2023年 ,在区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下 ,武清东马圈200MW/400MWh储能项目纳入我市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填补了我区新型储能项目的空白。目前 ,该项目已由天津建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 ,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另外 ,我区还储备新型储能项目3个。未来 ,这些储能项目的有序建设并投入使用 ,将有效杜绝弃风弃光等浪费能源现象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为全区绿色电力消纳、电网调峰等发挥重要作用。
六是充分利用生态储备林资源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途径。2020年5月 ,我区成为天津市首批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区县。2020年7月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按照我市林业碳汇项目标准对我区造林项目进行了开发。后期由于市相关部门未正式出台天津地区碳汇减排交易方案及实施细则 ,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均处于暂停阶段。2024年1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3年11月 ,我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先后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两家碳汇开发单位就我区现有的13.8万亩储备林和1.2万亩环城生态林碳汇工作的前期进度、新版碳汇开发程序、开发模式及后续合作方式进行了多方深入探讨沟通 ,形成了初步交易合作模式 ,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七是深化我市碳交易市场建设。我市是国家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一 ,自2013年以来 ,将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碳排放量超过2万吨/年的重点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 ,通过碳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我区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有10家 ,其中1家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项目 ,9家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进行调配 ,纳入市级碳排放交易试点项目。我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10家企业进行监管 ,按年度组织开展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碳排放配额履约 ,履约率连续8年100%。
八是推进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天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等 ,制定方法学评估指南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确定了万建华等84人为天津市碳普惠专家库专家 ,形式多样的碳普惠工作助力低碳理念融入规划、建设、管理之中 ,培育增强公众低碳意识 ,引导树立低碳生活方式。
九是拓宽碳汇价值实现渠道。按照国家CCER工作部署 ,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等碳汇申报CCER减排项目 ,在开展全国碳市场及我市碳市场交易履约时 ,支持重点企业购买使用符合条件的林业等碳汇等CCER项目 ,完成其碳排放配额清缴 ,拓宽碳汇价值实现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
配合天津市持续深化我市碳交易市场建设 ,组织开展重点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情况报告与核查 ,推动碳交易与配额清缴。按照国家CCER工作部署 ,支持重点企业购买使用CCER项目完成其碳排放配额清缴。持续推进区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不断加大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 ,提高非化石能源在我区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为全区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发展 ,助力“双碳”目标早日实现发挥更大作用。
工作人员:王金 联系电话:022-2217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