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颖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划城区道路标识管理的建议,经会同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研究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区城管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现场踏勘。按照《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DB12T 778-2018)相关规定,在保障各类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小区、学校、商圈等范围周边实际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停车泊位予以撤除,同时,对个别驾驶人不停车入位或者不按车位停放要求随意斜停或垂直停放、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治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工作人员:符新阳 联系电话:22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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